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人民政府下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康巴什區政府大樓9樓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耿軍飛 主 任。
崔兆源 副主任
協助主任抓好全區社會經濟調查研究,糧食和物資儲備,物價管理和認定工作,負責機關常務、黨建、工青婦、宣傳思想、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回復等工作。具體分管綜合辦公組、國民經濟和產業發展綜合組、環境資源和糧食物資管理組、價格管理和認定組。
陳怡璇 副職 (借調)
協助主任抓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項目報批、項目資金優惠政策爭取,能源規劃開發、能源綜合利用及油氣管網安全生產和鐵路民航工作。具體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組、行政審批組、能源管理組(鐵路民航組)。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和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公文處理、會務、制度建設、督查、信息宣傳、財務、黨建和黨風廉政、精神文明、意識形態、巡視巡查等日常工作及單位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研究分析全區全社會資金平衡,統籌協調發展規劃和財稅金融政策;參與研究全區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按要求上報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推進全區政府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二)綜合業務室(行政審批室)
  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監測分析全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對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和預警;對全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分析預測,並提出調控建議;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專業規劃,統籌銜接各行業規劃和政策;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承擔供給側機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全區農業、工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現代服務業類、政策研究、項目資金爭取、項目落地實施跟蹤、項目檔案建立等工作;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區區域協調發展、西部大開發、經貿事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落實國家、自治區及市區域協同發展戰略,協調推進區域合作和協同發展工作,建立完善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
  提出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項目儲備、整體調度、投資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年度計畫實施項目;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建議;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負責基礎設施、道路交通、房地產、辦公、外資類建設項目的審核、政策研究、項目資金爭取、項目落地實施跟蹤、項目檔案建立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全區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安排區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和重大項目,及時上報工程的有關情況;監測和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協調有關事宜。
  編制全區鐵路建設的中長期規劃、集疏運系統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鐵路(包括鐵路專用線、集運站)、民航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加強境內鐵路建設管理,協調解決鐵路建設的有關問題。負責鐵路、民航的行業監管,維護地方鐵路、民航運營秩序。負責與國鐵建設、運營的業務協調工作。承擔全區鐵路客貨運輸統計工作。負責地方鐵路軍運管理和交通戰備工作。
  負責高新技術、教育、文化旅遊、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類建設項目的審核、政策研究、項目資金爭取、項目落地實施跟蹤、項目檔案建立等工作;研究提出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建議;研究擬訂全區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的規劃和政策。
  編制並監督實施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協調落實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負責指導全區本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的協調管理和套用;負責區本級政府類投資項目的初審轉報、審批以及企業投資類項目的備案;分析研究全區民營經濟發展情況和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負責組織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監督檢查制度、辦法,擬訂糧食流通管理的制度、辦法。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和全區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的建議,提出全區收購、銷售及輪換計畫,組織實施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區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糧食流通行業和承儲企業安全儲存及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糧食流通、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財政性資金投資安排的建議。
  研究擬訂全區能源開發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能源開發綜合業務;指導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監管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管道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含管道)開發管理工作,審核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石油儲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商業石油儲備;研究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類國家及自治區預算內資金政策,積極爭取各項資金支持。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價格(收費)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測分析價格形勢,負責價格預警、價格宣傳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價格收費政策。組織擬訂和調整市授權區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擬訂區價格成本調查工作制度、計畫、方案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組織重要商品的成本和市場調查工作。負責定調價監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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