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是區人民政府主管民族事務和蒙古語言文字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歸口區委統戰部領導,掛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牌子。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貫徹黨中央關於民族、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孵化大廈5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主管單位: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委統戰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相關職責,監督檢查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全區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民族、蒙古語言文字工作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負責依法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研究提出促進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要事項,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三)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少數民族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負責少數民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篩選、分配、管理和使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地區扶貧工作。負責民族成份變更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創建工作,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和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發掘整理工作。參與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科技發展、科普工作、扶貧開發工作。
(五)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六)負責管理全區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研究、使用、保護、傳承等工作。負責蒙古語文社會市面用文管理工作,對蒙漢文牌匾製作廠家資格進行認定。負責指導全區蒙古語言文字報刊、廣播影視和古籍等的翻譯、蒐集、整理和出版工作。
(七)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領域意識形態工作,了解掌握民間信仰活動的最新動態,協調處置民間信仰方面的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防範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和民族信仰問題進行違法活動。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
(九)對全區各部門民族事務進行業務指導。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工作,參與或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公文處理相關工作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各類會議的組織、記錄、會議精神傳達工作。負責機關內部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並貫徹執行人事、接待、印章、車輛等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機關綜合性工作,對接協調各單位,並做好信息宣傳、檔案整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室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和區有關民族、少數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改革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根據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方針政策,研究全區少數民族科技、文化、藝術、體育、衛生、新聞出版、教育改革等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開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創建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門開展民族教育援助、民族教育扶持、研究設立少數民族學校的有關事宜。配合扶貧管理部門做好民族地區扶貧有關事宜,對困難少數民族群體實施臨時救助。會同有關部門舉辦民族文化活動和承辦交由全區舉辦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那達慕大會。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民族醫藥文化的挖掘工作。負責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科技培訓、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推薦和選拔使用工作。
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協調開展城市民族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流動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協調辦理涉及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有關事宜。承辦民族成份的更改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有關工作,推動落實國家對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
指導全區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研究和發展工作,研究擬訂蒙古語言文字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民族語言文字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蒙古語言文字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表彰獎勵的具體工作。指導推進蒙古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研究提出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技術的推廣普及。監督檢查自治區審定通過的蒙古語名詞術語的推廣使用。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教育、翻譯、出版、報刊、廣播影視工作。開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術交流和調查研究。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蒙古語文翻譯等業務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現任領導

巴雅爾圖為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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