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是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鄂溫克族自治旗商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及呼倫貝爾市相關規定。擬訂全旗工業和信息化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負責保障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全旗工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預測、協調及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全旗工業園區發展。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依法履行鹽業行業、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訂並監督實施全旗工業能源節約和綠色發展等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七)推動工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參與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協調指導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九)推進全旗大數據套用及產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統籌全旗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旗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十)推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產業政策。負責全旗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負責擬訂相關政策。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商貿流通產業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全旗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商貿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全旗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方法,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牧區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牧區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電子商務進牧區工作。
(十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旗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配合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星級飯店除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五)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工作。組織實施全旗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旗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對外貿易管理工作。擬訂全旗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旗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管理。
(十七)負責進出口貿易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八)負責服務貿易管理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負責全旗會展業促進工作。
(十九)負責全旗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依法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安排的對外援助工作事項。
(二十)指導和管理全旗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依法配合上級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備案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二十一)負責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及法律、法規的規章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十二)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衛、保密、機要、檔案、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待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化解和穩控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黨風廉政、群團等工作。
組織研究全旗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貫徹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意見。負責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法治宣傳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監督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二)經濟運行與園區管理股。承擔全旗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鐵路運力)綜合協調工作。
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辦理工業園區設立、升級、擴區、調位等有關工作。指導工業園區建設,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三)投資規劃與中小企業管理股。提出全旗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落實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組織推動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
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指導工業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旗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四)行業綜合管理股。負責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擬訂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相關技術規範。宣傳、貫徹國家及自治區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依法履行全旗食鹽行業監管職責。研究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承擔全旗食鹽儲備監管工作。推動全旗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承擔全旗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
承擔裝備製造業和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智慧型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開展行業領域相關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股。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實施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行業管理。
擬訂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全旗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旗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負責擬訂全旗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全旗數據資源。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統籌全旗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旗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承擔全旗商務領域信息化及電子政務服務項目建設工作。
(六)商貿流通和市場運行股。負責擬訂全旗商務發展規劃。研究商務領域相關政策和商務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匯總、分析全旗國內貿易運行情況。負責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和全旗歸口管理的各項專項資金使用和財務管理工作。
研究全旗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擬訂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全旗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肉類等全旗重要商品儲備管理。負責重要商品(成品油、繭絲綢)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擬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並推動實施。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
負責集中辦理旗商務局行政審批事項,配合政務服務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七)商貿服務和市場體系建設股。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推動全旗電子商務進牧區工作,監督管理全旗汽車流通行業。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旗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組織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擬訂全旗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會展業促進工作,負責全旗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開展商務服務事項。
(八)外貿和外資外經股。匯總、分析全旗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運行情況。負責全旗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加強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事中事後監管。依法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及統計工作。依法配合上級指導全旗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備案。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安排的對外援助工作事項。
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牽頭推動全旗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

下屬機構

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保障中心為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掛鄂溫克族自治旗商務局牌子)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一)主要職責
1.承擔旗工信局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
2.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調查、研究、宣傳、推廣、培訓以及旗工信局機關政務網路有關技術支持等輔助性工作。
3.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工業節能法律法規、政策和能耗限額標準;宣傳推廣工業行業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和新舉措;承擔局機關職責範圍內工業領域重點用能單位日常監察輔助性工作;承擔對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輔助性工作;承擔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輔助性工作。
4.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促進工業領域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承擔為工業領域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法規、產業導向、發展趨勢、市場需求、對外交流與合作等事務性輔助工作。
5.承擔工業領域、商務領域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輔助性工作。
6.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三)服務信息
鄂溫克族自治旗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保障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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