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統計局

鄂托克前旗統計局

鄂托克前旗統計局是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鄂爾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鄂托克前旗機構改革方案》和鄂托克前旗印發的《鄂托克前旗機構改革實施意見》,鄂托克前旗統計局貫徹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托克前旗統計局
  • 外文名:Statistics Bureau of etokeqian banner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旗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全旗人口、經濟、農牧業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旗情旗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旗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旗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地產、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鎮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科技、資源環境和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旗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旗委旗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全旗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全旗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等工作。按規定管理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
(十)負責擬訂全旗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旗統計信息化系統、統計資料庫系統、全旗巨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資料庫。
(十一)負責全旗統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管理、會務組織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要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督辦等。擬訂幹部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督促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相關工作。
管理全旗統計部門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和機關本級經費。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會計核算和全旗統計系統的財務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統計設計管理與執法監督股
擬訂全旗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核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建立、管理和維護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資料庫。組織實施全旗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統計信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
負責全旗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編制全旗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開展“三新”經濟和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
負責對各專業統計數據開展質量評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及區域網路、外網統計信息的審核、發布,舉辦或協辦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承擔旗委、旗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各種統計產品開發、統計對外宣傳、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
(四)綜合業務統計股
負責全旗農林牧漁業、工業、能源與環境、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業、服務業、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人口和就業等專業的統計調查和統計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完成年度內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收集、整理和編印統計資料,做好歷史數據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組織實施全旗農村牧區社會經濟調查,協助全旗牧業年度畜牧業普查,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旗人口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
負責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行政編制

鄂托克前旗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鄂托克前旗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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