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鄂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市委、市政府實施“開放強市”戰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以“方便老百姓,服務納稅人”為宗旨而設立的聯合辦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行政服務中心
  • 編制:6名
  • 類別:辦事機構
  • 職責:建立準入制度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概況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所有政府職能部門保留的行政審批、審核事項、各種便民的辦證、辦照項目的諮詢、協調、服務、審批、收費等有關事項應全部納入中心辦理的意見,全市共有34個政府職能部門在中心設定了辦公視窗,集中審批、審核和便民服務事項436項,為投資者提供從申報立項到工商註冊,從外匯、稅務、財政到規劃審批、土地徵用,從社會保障到各種便民的證照辦理等服務。中心推行“一棟樓辦公、一站式服務,一個視窗收費”的“三個一”的運行服務方式。

主要職責

中心的主要職責是:建立準入制度,落實進駐行政服務中心設定辦事視窗的單位,確定具體的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事項;建立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操作規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對審批事項登記、受理、審查、決定等環節的程式、時限進行規範,落實公共服務事項的承諾辦理制度;對需2個以上部門審批的事項進行協調,組織聯合辦理;組織視窗工作人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規章,加強對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實施責任追究;受理對視窗單位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和行政效能等有關方面的投訴並協調調查處理;提供與行政審批相關的政策諮詢、信息發布、公共服務、投資與商務代理等配套服務。
中心主要功能是面向服務項目和個人,提供行政服務,實現“聯合諮詢、聯合審批、聯合年檢、集中收費和受理投訴”五位一體的服務功能。
中心日常運行模式主要是按照“七個公開”、“八項制度”和“四個不變”原則進行。“七個公開”是指:“服務項目公開、執法依據公開、辦事程式公開、申報材料公開、承諾時限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依據公開”。“八項制度”是指:“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政務公開制、辦事時限制、前置審批並聯制、內部循環制、收費集中辦理相關分流制和投訴調處反饋制”。“四個不變”是指:“執法主體資格不變、法定辦事程式不變、既定利益格局不變和視窗工作人員身份和隸屬關係不變”。
為了加強監督機制,市經濟發展環境投訴中心將辦公地址設在中心,專門受理有關影響經濟發展環境和辦事視窗服務質量等有關部門方面的投訴,並進行跟蹤處理。
中心以公開的辦事方式、透明的操作程式,規範的運行機制,為廣大的投資者和市民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為最佳化鄂州市經濟發展環境提供可靠的保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行政服務中心設2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保密、督查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和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財務、組織人事、教育培訓、紀檢監察、黨務及民眾團體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後勤保障的協調管理工作。
(二)業務管理科(督查信息科)
負責進駐視窗部門、項目和視窗人員的確定與調整;負責各級服務視窗業務的督促指導、監督管理;負責涉及多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聯合辦理、集中辦理;負責集中收費視窗的管理;負責各部門視窗、分中心各類業務報表的統計、歸檔工作;負責受理服務對象的業務諮詢;負責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及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及信息公開;負責對入駐中心大廳視窗人員的管理與考核;負責受理並處理視窗投訴。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行政服務中心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