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華容區醫療保障局

鄂州市華容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華容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鄂州市華容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鄂州市華容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華容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華容區楚藩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落實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劃、標準。
(二)監督管理醫療保障基金,落實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並落實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落實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落實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完善並落實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按規定組織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及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五)按規定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落實價格信息監督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按規定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
(七)按規定落實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落實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按規定落實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措施,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區醫療保障局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與督辦落實工作;組織擬定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文電、會務、財務、信訪、應急、人事管理、意識形態、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政策法規等工作。
(二)基金監督和信息管理股。負責全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擴面征繳,承擔醫保智慧型管理系統建設、醫保資料庫建設等工作;落實醫保基金監督管理改革,承擔醫保基金安全防控和監管工作;指導並監督經辦機構加強基金管理和使用,落實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和醫保信用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療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醫保服務和待遇經辦股。負責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落實定點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辦法和結算政策措施,組織落實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落實醫保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付費標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保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醫療救助,落實中央、省、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醫療救助政策及救助資金的落實;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人員編制

區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區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華容區委、華容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