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是鄂州市散裝水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門。鄂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成立於1985年,負責全市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鄂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
- 成立於:1985年
- 隸屬:鄂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 地址:鄂州市南浦南路143號(老氣象局院內)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執法依據,
機構簡介
機構成立於1985年,現有工作人員14人。主管部門為鄂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鄂州市發展散裝水泥起步於1985年,到2013年底全市散裝水泥率已達到69%。
主要職責
1、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政策、法規。
2、編制全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
3、擬定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工作措施。
4、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5、負責全市商品混凝土攪拌站、預拌砂漿站資質備案及日常管理。
6、進行散裝水泥基金專項稽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7、負責組織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專業培訓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8、研究、探索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9、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0、受市住建委的委託,查處違反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和不按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違法違規行為。
執法依據
1、國務院(1997)8號函《進一步加快發展散裝水泥的意見》;
2、國家七部委令《散裝水泥管理辦法》;
3、國家財政部、經貿委(2002)23號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
4、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號《湖北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
5、省財政廳、省經貿委(鄂財綜發[2003]35號)《湖北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
2、國家七部委令《散裝水泥管理辦法》;
3、國家財政部、經貿委(2002)23號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
4、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號《湖北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
5、省財政廳、省經貿委(鄂財綜發[2003]35號)《湖北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
地址:鄂州市南浦南路143號(老氣象局院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