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倫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鄂倫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鄂倫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倫春自治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鎮向陽街169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單位:鄂倫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呼倫貝爾市關於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行駛對全旗城市管理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綜合協調、檢查、監督職能;組織全旗性的城市管理領域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二)由房屋城市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處罰權。
(三)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建築施工噪音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水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粉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四)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五)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六)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七)食品藥品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八)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上述範圍以外需要集中行駛的具體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
(九)旗委、旗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保障全局機關的日常運作;負責文秘、宣傳、檔案、機要、信息、會務、財務、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人事、黨團事務和工青婦等各項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
(二)法制辦公室。負責所承辦的各類案件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局與有關部門聯發檔案的擬定,有關執法規範性檔案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對全局法律業務和知識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立案登記、備案、建檔等工作;負責全局辦案件的行政複議、應訴、聽證及申請執行等工作。
(三)執法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全局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督辦落實;負責全局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工作;受理對違法行政行為的投訴、舉報、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收集全社會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意見和建議。組織、監督、協調各部門、各中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下設機構

旗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下設8個綜合執法中隊:
阿里河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阿里河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大楊樹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大楊樹鎮、古里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克一河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克一河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吉文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吉文鎮、托扎敏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烏魯布鐵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烏魯布鐵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宜里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宜里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諾敏綜合執法中隊,受委託全面負責諾敏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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