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司法局

都江堰市司法局

都江堰市司法局是都江堰市人民政府負責全縣司法工作的行政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司法局
  • 機構隸屬: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行政
  • 主要職責:司法工作
主要職責,下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戒毒、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司法警官職業教育。
(九)主管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工作。
(十)指導司法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管理所屬社團組織。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動教養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監獄
企業集團公司的計畫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勞動教養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領
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

都江堰市法律援助中心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援助的規定,制定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2.負責解答當事人法律諮詢;受理、審查當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承辦人員。
3.負責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工作。
4.負責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檔案資料。
5.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都江堰市司法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公文起草、交辦督辦、對外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後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牽頭負責依法行政、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物資裝備工作。
都江堰市司法局政治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建、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全市司法幹警在執法執勤活動中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對全市司法警用車輛、警用標誌進行管理督察;負責幹部職工培訓及立功創模、表彰獎勵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 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