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電訊是指專門辦理信息傳遞業務的活動。按不同的傳遞方式,分為郵政、電訊兩類。郵政是指傳遞實物信息的一種通訊方式。包括郵政、集郵、郵匯、報刊發行、郵 務物品。郵政,指傳遞函件、包件及與郵政相關的其他業務; 集郵,指郵政部門專設或附設集郵門市部銷售各種集郵商品及收取集郵手續費的業務; 郵匯,指為匯款人傳遞匯款憑證並兌取的業務; 報刊發行,指郵政部門為出版單位收訂、投遞和銷售各種報紙、雜誌的業務; 郵務物品,指郵政部門銷售與郵政業務相關的各種物品,如信封、信紙、匯款單、郵件包裝用品等。電訊是通過電傳設備傳輸電訊訊號傳遞信息的通訊方式。
包括電報、電傳(即傳真)、電話、電話安裝、代辦電訊工程、出售電訊物品以及上述業務以外的其他電訊業務。郵電部門及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從事郵政電訊業務以及郵政電訊業務相關的業務所取得的收入,均應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