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郴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保留郴州市農機局,全稱更名為郴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歸口市農業局,實行公務員制度,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 位於:郴州市
  • 主管工作:農業機械化工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單位,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郴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保留郴州市農機局,全稱更名為郴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局級,歸口市農業局,實行公務員制度,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主管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經批推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全市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信息網路建設;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基層服務組織服務規範;負責農機田間作業和固定作業用油的預測、統計及補償資金的分配;負責組織全市農業機械抗災救災工作;
(四)根據國家和省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機、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五)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充分研究擬定有關農業機械化科技政策;負責農業機械化技術研究、開發和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組織農機科研推廣成果鑑定、驗收。
(六)負責農業機械供應和維修行業管理,負責對農機設備的管理、技術狀態檢測、排氣污染、噪聲污染的檢測和農機產品維修質量監督檢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業打假工作。
(七)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認證管理。
(八)研究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計畫;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歸口管理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和農用航空業務的專項資金以及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其它專項資金。
(九)按照許可權管理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及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相關的學會、協會開展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農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機局內設4個科室。
1、辦公室(加掛法規科牌子)
負責本機關日常工作協調,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材料和檔案;負責文秘、機要、計生、保密、信訪、接待、收發和機關保衛;參與全市農機行業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研究工作;組織新聞宣傳和調查研究、承辦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管理局屬國有資產;負責農業機械化各類經濟指標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2、政工科
按照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和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抓好局系統領導班子建設;負責農機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和機關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3、科教科
研究擬定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科教外經項目和農業產業化、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中的農業機械化項目;組織農機化重大科研和推廣項目的遴選工作;管理農機化科技成果;組織實施農機化各種科技計畫項目;承辦農業機械推廣許可證的核發;指導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監督與標準化體系的建設;管理全市農機化行業教育培訓和職業技能開發機構。
4、管理科
負責對基層機械化農業生產、設施農業工程、農用航空進行巨觀指導;參與制訂有關政策、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和農機經營活動;負責農機供應維修網點掛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田間作業和固定作業用油的預測和統計;依法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產品及維修;負責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管理農業機械抗災救災油料補償,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業打假。

人員編制

市農機局機關定事業編制24名(含後勤服務人員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和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正副科長(主任)12名,機關黨委、工會、紀檢(監察)室負責人按有關規定配備。

直屬單位

1、郴州市農機安全監理所更名為郴州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正科級,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核,農業機械安全作業規程等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的實施與監督;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承辦農業機械的牌證製作和核發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負責協調處理特大農業機械事故;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監理員隊伍建設;組織和指導全市農機安全監理信息系統建設。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配正副所長職數2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2、郴州市農機技術推廣站(保留郴州市農機研究所牌子),正科級,負責農機具新產品的研製、技術開發和推廣工作。定事業編制8名,維持原經費開支渠道不變,配所長1人,副所長2人。
3、郴州市農機設備維修監測站,正科級,負責對農機設備的管理、技術狀態檢測、排氣污染、噪聲污染的檢測和農機產品維修質量監督檢測以及農機供應維修網點掛牌管理工作。定事業編制4名,收取規費開支,配正副站長2人。
4、郴州市農機技術服務中心,負責農機技術諮詢和農機具及零配件的銷售、維修工作。定事業編制4名,經費自收自支。配正副主任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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