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縣旅遊局

山東省郯城縣旅遊局是負責管理、指導和服務全縣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以及旅遊經營與服務監督管理活動的政府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郯城縣旅遊局
  • 位置:山東省
  • 工作內容:旅遊業促進與發展
  • 主要職能:八項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郯城縣旅遊局負責全縣旅遊業促進與發展、旅遊資源開發與保護以及旅遊經營與服務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編制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縣旅遊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開發旅遊景區。通過各種有效渠道和媒體,向國內外宣傳我縣的旅遊資源、優惠政策,招商引資,加快旅遊景區開發建設的步伐。
(三)依法保護資源。貫徹執行《山東省旅遊條例》,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實施對全縣旅遊資源的保護與管理,使旅遊資源得到充分利用,促進全縣旅遊業的發展。
(四)宣傳推介景區。研究擬定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開展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五)規範行業管理。依法對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及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進行管理;審核報批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標準以及星級評定的推薦與覆核工作。指導全縣旅遊行業的行風建設,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做好導遊資料的整理和導遊解說員的培訓工作。
(六)防範安全事故。指導規範全縣旅遊安全工作,督促旅遊企業建立旅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安全防範,消除事故隱患。
(七)發展旅遊商品。組織、指導全縣旅遊產品的開發,促進和引導旅遊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增加旅遊產業收入。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旅遊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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