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汝梅(1206-1264),字和卿,漷陰縣於家裡(今通州區於家務)人,遼景宗時太尉(朝廷中武官官階最高一級)、司徒(中書省丞相)郭士珍玄孫,金章宗時河東按察吏(主管司法刑獄與官吏考核)郭琪第四子。
基本介紹
- 本名:郭汝梅
- 字:和卿
- 所處時代:元朝
- 出生地:漷陰縣於家裡
- 出生日期:1206年
- 逝世日期:1264年
人物生平,顯著政績,他人評價,
人物生平
元太祖十八年(1223),郭汝梅年17,漷陰縣老百姓共同向朝廷推舉他代理主管全縣政事。他廉潔幹練,治績顯著。
元太宗二年(1230),朝廷在全國設立十路(路上隸屬於省)徵收稅務所,專掌錢穀,中書省丞相耶律鑄深知郭汝梅德才兼備,就上奏皇帝,準任他為燕京都稅司副使,負責北方重鎮——金朝燕京地區稅收及錢糧要務。當時此所正、副使有多位,唯獨郭汝梅辦事能力高強,認真負責,熟練業務,能夠勝任稅使之職。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郭汝梅已任30年副使,雖然卓有成績,但因徵稅公正,得罪有權有勢朝官,而始終沒有得到提拔重用。他認為收稅極不是自己原本志向,就讓長子郭翰承襲其職,而自己回家務農,以做終身。
三年(1262),榮祿大夫(從一品)、平章政事(宰相)、制國用使阿和馬上奏元世祖:燕京路稅所官員,多有侵害騷擾商民者,應該選任清廉幹練、辦事得力官員任正、副使如故,其餘乞請朝廷罷免。元世祖下命按奏執行,並令被罷官員以及朝中大臣,不得妨礙和擾亂燕京都稅司辦事。於是,郭汝梅再被丞相阿和馬奏準選用,升任正使。此後,他便發揮才幹,為朝廷措辦許多分內分外事宜。
他主持在燕京路範圍內創建驛站房舍一百餘間,不再使來往官員和夫役打擾民家;
他多建監獄牢房,使男女犯人分別關押;他多建倉庫和廠房,使遠近運到的糧谷得到妥善儲存,官民得便; 他安排縝密,處置得當,使每年皇帝行宮所需供應物資,沒有耽誤和短缺,所需大大小小差事勞役,都提前做好充足準備,且不侵害民利;
他嚴懲地方凶暴勢力,揖捕慣盜,使平民百姓安寧度日;他命令轄內樂舞、雜技諸人(多指歌妓、舞妓之類)不與其他百姓雜居;他鼓勵青年人勤勞儉樸,禁止和約束不肖子孫私借錢物而貪圖享樂;
他嚴禁燕京百姓平日以惡語相互咒罵,摒棄污穢語言,以改變醜俗腐風,肅清風俗;
他主持復修薊門刻漏,使全城報時準確。
由於他在搞好稅收要務同時,還關心並輔助興辦眾多政務實事,使燕京穩定,經濟進步,民俗純樸,治績甚多,使市民增加一萬二千戶。
元世祖聽到郭汝梅諸多事跡,特地從遙遠都城開平(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北灤河北岸)發來令符,任命他為照勇大將軍(武官階位,正三品)、中都路總管(中都即今北京,總管即統率軍隊,指揮軍事)兼大興府尹。
他倍受重用,充分發揮智慧才能,並且日夜為朝廷操勞,不曾有稍微懈怠松馳,正己率下,身先士卒,感動和激勵同僚與部下,也都辛勤從事,恪守職責,為元世祖遷都燕京(今北京)打下良好基礎和備好骨幹力量。
元世祖數次召見他上奏和回答問題,都符合皇帝心意。但因過度疲勞致病,於中統五年(1264)七月卒,時年58歲。
顯著政績
郭汝梅由燕京都稅司副使告退居家期間,亦酬其為國為民之志,為鄉鄰做有不少扶貧解困之事。自古以來,漷陰縣地勢低洼,湖沼遍布,每年雨季,鄉民多遭水患。他慷慨解囊,獻出錢物,在地勢較高又較寬敞之處,新建村莊7所,供給村民居住,並且立下字據,永遠歸村民所有。他還提供耕牛、糧種、農具、給貧苦鄉人使用,並且不要人歸還和交納錢糧,災民得到妥善安置,無不感恩戴德。縣西部漷河(含涼水河)上有一座橋樑名天津橋,久已不修而毀棄,雨季水漲,往來不便,甚至有渡河而被沖漂死亡者,他仍然出巨資,購買木材和石料數百車,再建橋樑,使行人能夠走橋過河,他就是如此疏財重義,愛人利民,從而深得鄉民愛戴。
他人評價
元代翰林學士王諤曾稱讚郭汝梅道:“先世遺美,賴後嗣發揚之,家君善政,須孝子繼述之,太尉司徒之陰功隱德,流光異代;昭勇公之佐國佑民,顯赫當世。”並歌之日:“是生偉人,操守異常。小試京尹,恩浹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