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建梅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南滑縣
- 出生日期:1960年3月
- 職業:中國公益律師
- 性別:女
人物經歷,人物成就,個人作品,
人物經歷
郭建梅兩歲時,被送至北京,與姥姥、姥爺居住於三里河的工廠宿舍。八歲時,被送回河南農村。高中時,她給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志考上北大清華。
1979年,她考取北京大學法律系。大學期間,結識比自己高一屆的中文系學生劉震雲。
1983年畢業,進入法務部研究室,後任職於中國婦聯法律顧問處、中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誌社。1985年,郭建梅與劉震雲結婚。
1992年4月,中國政府頒布《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郭建梅參與了該法的起草工作,並與馬億南合著《婦女權益保障法指南》。
1993年後,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合作主持實施《中國婦女法實施中存在問題和對策研究》課題項目。
1995年9月,郭建梅參與採訪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NGO論壇,期間聽聞希拉蕊演講‘婦女權即人權’(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觸動。
1996年,辭去《中國律師》雜誌社主編助理的工作,與北大教師一起組建成立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郭建梅成為了一名公益律師,他們最早獲得的資金是來自美國福特基金會捐助的3萬美元。
2001年,郭建梅患憂鬱症,經治療得以好轉。
2009年2月22日,來華訪問的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在美國駐華使館會見了郭建梅在內的21位中國民間女性活動家。至今,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已為近10萬人提供無償法律幫助,受理諮詢6萬餘件,辦理個案近千件。
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學官方網站發布了該校社會科學部的機構撤消公告,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機構之一。據稱,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門指示,該中心被撤銷的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國外資金資助,並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
她承辦了大量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案件,並對中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國婦女權益法律援助領域取得了出色成績。 中心的工作成績贏得了社會、有關部門和領導及國內外同行的讚賞和肯定。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陳慕華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題詞"向婦女伸出援助之手,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名譽主席、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彭佩雲以及法務部、中國法律援助中心、全國婦聯、全國律師協會等部門的領導蒞臨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中心指導工作,對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工作給予了鼓勵和讚賞。2002年,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被中國《財經》雜誌評選為中國十大有影響力的民間組織之一。2006年,獲得中國第三屆公益事業發展論壇評頒發的"中國公益事業傑出貢獻獎"和"模範公益組織"獎。 郭建梅為自己設定的人生目標是:成為中國第一代優秀的、有影響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師。12年來,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共提供免費法律諮詢7萬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餘件,提供有關婦女權益的各類培訓80多場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書籍11部,發表文章200餘篇,發起建立了首箇中國公益律師網路及相關網站。在提高我國婦女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社會對婦女權益維護的關注與支持、促進婦女權益保護的改善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人物成就
2005年度“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南風窗》雜誌
2006年“公益楷模”,第三屆中國公益事業發展論壇暨百位公益楷模先進事跡報告會,2006年12月
2007年“全球女性領導者獎”,美國國際婦女權益組織“重要之聲”
2007年“公益律師年度人物獎”,美國舊金山法律援助協會,2007年7月10日[3]
2009年“COSMO年度時尚女性大獎”,《時尚COSMOPOLITAN》雜誌,2009年12月10日[6]
2010年度“西蒙·德·波伏娃獎”,與艾曉明同獲,2010年1月[7]
2011年度“美國國際婦女勇氣獎”
2019年“諾貝爾替代獎”
個人作品
《婦女權益保障法指南》(合著)
《當代中國婦女權益保障的理論與實踐》
《中國法律援助的理論與實踐》
《家庭暴力與法律援助》
《婦女法律援助案例·指南》
《婚姻家庭疑難百問》
《人身權利疑難百問》
《勞動權益疑難百問》
《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規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