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職責,
職位
浙江省廣播電視監測中心主任
職責
4、按照要求監測對象台的廣播情況和實驗效果,並上報總局廣播電視監測中心;
5、監測本省所有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和發射特性及技術質量情況,檢查其是否按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參數運行;
6、參加總局組織的聯合監測項目;
7、定期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流動監測業務;
8、監督省內廣播、電視、衛星電視,有線電視、網路視音頻廣播等是否按規定播出節目,為主管部門和領導提供管理依據;
9、處理本省監測數據,並通過網路上傳總局監測中心;
10、對通過信息網路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進行日常監測、監督和管理;
11、承擔全省廣播電視技術服務監督和廣播電視網路安全測評工作;
12、對全省省本級和市級主要頻道廣播電視節目的宣傳管理,進一步推進廣播電視宣傳管理的科學化和制度化建設;
13、開通觀眾、聽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在相關部門領導的幫助下,做好客群與廣播電視媒介的溝通協調工作;
14、負責全省廣播電視監測聯網工作;
15、組織實施指導本省各地開展各項廣播電視監測業務;
16、對新增的廣播電視業務開展相應的監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