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任命郭佳峰為紅石林業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郭佳峰的吉林省紅石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