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部屬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

部屬學校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簡稱“中央部屬高校”,主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及其直屬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直屬管理一批高等學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方面發揮示範和引導作用。

中央部屬高校現已基本覆蓋入選“雙一流”等國家戰略項目。中央部屬高校因此被稱為“中國大學的先行軍和領導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
  • 別名中央部屬高校
  • 組織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及其直屬機構
  • 目的:在提高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方面發揮示範和引導作用等
  • 涉及範圍: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2011計畫”等
  • 相關檔案: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實施意見
名單,歷史,

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單位)直屬高等學校一覽表
國務院組成部門
北京
天津
吉林
黑龍江
遼寧
北京
北京
遼寧
湖北
四川
甘肅
寧夏
河北
遼寧
天津
北京
上海
廣東
四川
北京
黑龍江
江蘇
陝西
北京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公安部高級警官學院
河北
遼寧
江蘇
河南
北京
北京
河北
國務院直屬機構
河北
中國海關管理幹部學院
上海
北京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北京
安徽
北京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所屬
北京


福建
廣東
北京
中央軍委
北京
湖南
最高法與最高檢
北京
北京
其他中央單位所屬
北京
北京
北京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
北京
資料來源:

歷史

20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中國高校形成了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
2000年2月12日,教育部、國家計委(今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調整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學校管理體制和布局結構的實施意見》指出:除教育部以及外交部、國防科工委、國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海關總署、民航總局、體育總局、僑辦、中科院、地震局等部門和單位繼續管理其所屬學校外,國務院其他部門和單位原則上不再直接管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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