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州、府、道、縣、鄉

郡、州、府、道、縣、鄉是中國古代統計人口的行政區劃。郡從春秋末年直到隋唐之際,是中國地方一級或二級行政區域名。東漢末年,將州定為郡級以上的行政區劃,州成為中央政府下面的一級建制。南北朝後,制度紊亂,其轄境日益減縮,地位也日益下降。到明清時已降於府下。府作為行政區劃名稱,始於唐代,其地位較一般道下面所轄的州為高。宋朝設定的府漸多,隸屬於路。元代以後則隸於省或轄於路。明清之際是介於省和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區劃的主要表現形式。

辛亥革命後,其制遂廢。道始於漢代對邊境上聚居的少數民族所建制的縣級行政單位。唐代把它提高到地方一級行政單位,明清之際及成為省和府中間的監察區。縣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名始於春秋時代,戰國時代產生郡、縣二級制。自秦迄今,始終成為地方基層單位的行政區域,基本上沒有變動,鄉相傳周代12500戶為鄉,但戰國之際似又以2000家為鄉。後來指縣以下的農村基層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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