郟縣文化廣電局

1、主管全縣文化藝術,文化市場,文物保護管理,旅遊景點管理,落實上級有關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旅遊事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等。

2、管理推動全縣社會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及少兒文化事業發展。

3、主管全縣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工作和全縣圖書館事業、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4、負責全縣戲曲創作,管理縣境內各類文藝團體。

5、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6、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健全文物檢查及監督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問題,協同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竊、破壞等大案要案。

7、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全縣旅遊市場,指導全縣旅遊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郟縣文化廣電局
  • 許可權:主管全縣文化藝術
  • 研究方向:研究擬定全縣文化
  • 職務:文物保護管理,旅遊景點管理
主要職能,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1、主管全縣文化藝術,文化市場,文物保護管理,旅遊景點管理,落實上級有關政策,研究擬定全縣文化旅遊事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等。
2、管理推動全縣社會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及少兒文化事業發展。
3、主管全縣文化市場、新聞出版工作和全縣圖書館事業、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4、負責全縣戲曲創作,管理縣境內各類文藝團體。
5、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工作,負責指導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6、研究擬定文物、博物館事業的發展規劃,健全文物檢查及監督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問題,協同有關部門檢查和處理文物失竊、破壞等大案要案。
7、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培育完善全縣旅遊市場,指導全縣旅遊管理工作。
8、負責縣內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車船公司、旅遊定點單位以及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的審批、審核和管理工作。
9、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旅遊業的發展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落實旅遊業服務標準。
10、協助發展計畫部門做好省、市下達的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立項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旅遊景區(點)的規劃開發建設,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調查和統計工作。
11、負責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組織並參與全縣旅遊交通的協調及旅遊安全、旅遊保險和娛樂文化工作。
12、負責收繳和管理旅行社保證金工作,監督、檢查全縣旅遊行業經營單位的財務工作,組織全縣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和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認證工作。

領導分工

1、劉亞鋒(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文化旅遊局全面工作。
2、柏國軍(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副局長)
負責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分管文物股、文物派出所、文物保護管理所、文廟博物館。
3、邵全安(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旅遊工作,分管旅遊管理股、旅遊辦公室、旅遊質監所、三蘇園景區管理處、三蘇紀念館。
4、吳建軍(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婦聯工作,分管局辦公室。
5、呂建業(黨組成員、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主任)
負責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工作,分管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
6、邢文輝(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
負責民眾文化工作,分管文化股、藝術創作股、圖書館、文化館、豫劇團。
7、劉紅兵(副主任科員)
負責黨務、工會、共青團、依法治局、綜合治理、信訪工作,分管電影公司、影劇院、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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