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永昌,曾任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因貪污受賄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郝永昌
- 國籍:中國
- 曾任: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
- 罪行:貪污罪、受賄罪
郝永昌,
原任職務:牡丹江報業集團董事長
因犯有貪污罪、受賄罪,於2004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法院判處郝永昌有期徒刑二十年。
從1993年至2004年,郝永昌在任牡丹江市有線電視台台長和牡丹江日報社社長期間,利用職權,採取設立賬外賬、虛開發票、截留工程款、抵頂廣告費等手段,多次侵吞單位公款154.8萬元;還通過對外承包工程、為部屬提職晉級等手段索取他人財物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