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華安

郎華安,男,漢族,1956年7月生,河南濟源人,197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寧德市老區辦副主任。

2017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郎華安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濟源
  • 出生日期:195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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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7年03月至1980年02月,在福建林學院林學專業學習;
1986年08月至1988年07月,參加省委黨校黨政專業本科班學習;
1989年01月至1993年05月,寧德地區林業局計財科科長(其間:1991年6月至1993年4月到省林業廳掛職任副處長);
1993年05月至1993年07月,周寧縣政府縣長助理;
1993年07月至2003年11月,周寧縣政府副縣長;
2003年11月至2015年05月,寧德市老區辦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5月11日,寧德市監察局網站訊息:寧德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老區辦主任郎華安(正處長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9月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寧德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寧德市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老區辦原主任郎華安(正處長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一審宣判

2017年2月,由寧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寧德市民政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兼老區辦主任郎華安(正處級)受賄一案,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郎華安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經查,郎華安利用擔任寧德市老區辦副主任、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老區項目申報、老區資金撥付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及個人財物總計42.7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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