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扶貧開發局

郎溪縣扶貧開發局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郎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6號)和《中共郎溪縣委 郎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郎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郎溪縣扶貧開發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郎溪縣扶貧開發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扶貧開發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和脫貧攻堅工作。
2.負責全縣社會扶貧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聯繫、協調上級有關部門的對口幫扶工作,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工作和定點扶貧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扶貧開發工作。
3.負責對扶貧開發重要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縣級並指導鄉鎮、村級扶貧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更新維護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負責有關使用扶貧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扶貧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5.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的宣傳和調研,組織開展全縣扶貧開發培訓工作。
6.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社會扶貧室、政策法規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財務、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黨群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規章制度實施等工作。
3.組織開展全縣幹部扶貧開發培訓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
4.組織協調社會各界參與社會扶貧;組織協調定點扶貧工作;指導行業部門政策落實;牽頭組織縣域結對幫扶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協作交流;配合做好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雨露計畫”及大學生資助;協調指導有關單位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及致富帶頭人培訓等工作;負榆催訂責信訪辦理。
(二)督查考核室(規劃項目室)
1.負責扶貧開發重要政策措施永定驗閥、領導同志批示和重要工作等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負責全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暗訪日常工作。
2.檢查全榜漏槓縣年度減貧目標任務完成情悼拔敬嫌況;承辦全縣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及櫃跨背其他專項考核評估工作;協調配合上級扶貧檢查考核工作;指導監督鄉鎮、村兩級及到戶檔案資料管理。
3.擬訂並組織實施扶貧開發發展規劃及扶貧開發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統籌分配使用方案;迎宙剃指導協調扶貧開發項目實施;監督檢查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和使用效益並進行分析。
4.指導協調特色種養業、光伏、旅遊、電商、資產收益等扶貧產業發展;統籌協調推進金融扶貧工作。

人員編制

縣扶貧開發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局長1名,危灶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2名。
機關黨群組織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