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之萬—華倫方案

郎之萬—華倫方案是法國以郎之萬和華倫為正、副主席的教育改革委員會於1947年向議會提交的教育改革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郎之萬—華倫方案
  • 國家/地區:法國
  • 提出時間:1947年
方案嚴厲批評了法國當時的教育現狀,教學內容與生活和科學相脫離、教育方法因循守舊。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教育改革的六條原則:(1)社會公正原則。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力,受教育的機會以其能力為依據。(2)社會上的一切職業價值平等,任何學科的價值平等。(3)人人都有接受完備教育的權利。(4)在加強專門教育的同時,適當注意普通教育,普通教育為一切專門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基礎。(5)各級教育實行免費。(6)加強師資培訓,提高教師地位。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方案對學製作出如下規定:6—11歲為基礎教育階段,12—15歲為方向指導階段。16—18歲為完定教育階段。規定高等教育分為2年預科階段、2年碩士階段和最後的國家學位階段。在課程設定上加強自然科學和技術科目的比重,增設經濟科目。這個法案在當時並沒有作為法令加以實行。然而,它對法國教育制度的發展影響很大,成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曆次教育改革的主要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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