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新

郁新

郁新(?-1405年),字敦本,鳳陽府臨淮(今屬安徽)人,洪武二十一年(1388)進士。

基本介紹

  • 本名:郁新
  • 字號:敦本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鳳陽府臨淮
  • 去世時間:1405年
  • 主要成就:制定錢糧相關法規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洪武二十一年(1388)進士,歷任中書舍人翰林侍講。由於相貌雄偉、聲音洪亮、威儀整齊,朱元璋賜名“新”,授予戶部度支主事,後升為北平部郎中,進階奉議大夫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破格提拔為嘉議大夫戶部右侍郎。皇上曾問他天下戶口田賦的數據,以及地理險易情況,郁新都應答無遺,皇上稱讚他的才華。
考察期滿晉升戶部尚書資善大夫。當時親王每年的祿米是五萬石。郁新建議減去五分之四,並規定了郡王以下宗室的祿米數額。又因邊務糧餉不繼,郁新制定招商開中法,令商人輸運糧食到塞下,然後發出憑據,根據憑據支給食鹽,邊防糧儲因此而充足。夏原吉任戶部主事時,郁新很敬重他,各部門的事務都委任給他處理。建文二年(1400年),郁新稱病回家。
明成祖朱棣即位後,召郁新掌管戶部事務,以古樸為侍郎輔佐他。
永樂元年(1403年),河南發生蝗災,有關官員不上報朝廷,郁新彈劾處治了他們。當初,糧食由運河轉運到北京,郁新說:“從淮河到黃河,多是淺灘跌坡,運船非常艱難。請另用可裝載三百石的淺船,從淮河、沙河運到陳州潁溪口跌坡下,再用可載二百石的淺船運到跌坡上,然後用大船運入黃河。到八柳樹等處後,令河南的車夫由陸路運入衛河,轉輸到北京。”皇上聽從了。郁新又說:“湖廣屯田所產的東西不一,請允許他們都可以輸運給國家。粟谷、糜黍、蕎郘兩石,準許當大米一石。稻穀、高粱二石五斗,禾參稗三石,各準許當大米一石。黃豆、小麥、芝麻與米相等。”這一條被定為法令。
永樂二年(1404年),郁新建議公、侯、伯、駙馬、儀賓這些俸祿達到二百石以上的人,請照文武官員之例,米和錢鈔兼給。
永樂三年(1405年),因士卒勞困,郁新建議將每年收成達不到原定產量的屯田的課稅減去十分之四五,又建議改納米到北京贖罪為納米入南京倉。皇上都批准執行。同年八月,郁新病死於任上。皇帝朱棣嘆道:“郁新處理國家財賦十三年,計算出入,現在誰能替代他呢?”朱棣為此廢朝一日,賜給葬祭,而召夏原吉回來處理戶部事務。

歷史評價

朱棣:新理邦賦十三年,量計出入,今誰可代者。
張廷玉:①新長於綜理,密而不繁。其所規畫,後不能易。②永、宣之際,嚴飭吏治,職事修舉。若郁新之理賦,楊砥之馬政,劉季、虞謙之治獄,可謂能其官矣。

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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