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邵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主管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邵陽縣人民政府工作機構,是邵陽縣城區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簡稱:邵陽縣城管局
  • 成立時間:2006年
  • 性質:政府機關
人員編制,機構設定情況,主要職責,

人員編制

2006年組建邵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法規宣教股、計財股三個職能股室定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5名(含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正副股級職數6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暫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項編制35名,領導職數: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2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內設一、二、三中隊和處罰中心,均為正股級,核定股級職數8名;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暫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專項編制6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正股級)1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84名,退休人員2名。

機構設定情況

設定直屬機構三個:邵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邵陽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副科級),邵陽縣公安局縣城管理行政執法警察大隊(副科級);二級機構一個:邵陽縣環境衛生管理局(副科級)。

主要職責

(一)城市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縣政府就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城市管理的統一規劃、協調和督促檢查、考核考評以及行政複議工作。
2、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檢查考核: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管理。
3、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戶外廣告場地及城市廣場、遊園等公共場地的管理。
4、負責城市客運市場的管理及城市客運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工作。
(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職責: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縣城規劃區內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依法依規處罰縣城規劃區內(包括河道)損害市容環境衛生的不當行為。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市規劃區內,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其中:城市管理區域範圍內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城市管理區域範圍外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違反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暫緩實施;對城市管理區域範圍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在行政處罰前由艦劃局負責技術鑑定)。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區經營、作業產生超標噪音、向水體傾倒廢棄物、在人口集中區內焚燒、運輸和經營餐飲等行為而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或煙塵的處罰權(其中辦理經營作業許可證而產業的超標噪音的行政處罰權,暫緩實施)。
6、行使城市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亂停亂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城區範圍內違反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破損或者殘缺等影響市容的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行使犬類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無證售犬、養犬、違法攜犬外出等破壞城市管理秩序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10、履行省、市、縣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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