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領導
局長 車茂
簡介
(三)按照
國家和我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
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跨縣(市、區)的水事糾紛。
(五)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包括小水電在內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及小水電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負責全市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水利基建及小水電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八)承擔市
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九)組織協調
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各類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十)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指導全市小水電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行業的水電站工程;負責擬定全市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市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組成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對局黨委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負責重大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水利宣傳工作;承辦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信訪、接待工作;承辦機關財務工作。
人事科教科
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專業技術幹部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水利行業有關的職業技能鑑定;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及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局屬二級單位有關人事、黨組織建設工作。
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建設計畫,擬定主要河流的流域規劃;契約有關部門制訂水中長期供求計畫;負責審查水利工程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出審查意見;組織協調流域開發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水利工程環境評估報告的初審並報批;組織指導防洪規劃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指導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水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指導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協調跨縣(市、區)的水事糾紛;承辦水利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
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和全市節約用工作;組織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的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水量、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
水利建設科
貫徹、擬定水庫樞紐建設管理有關政策、規章及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河流、水庫、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治理和開發;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與驗收;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指導全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設,負責擬定全市水利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標準及執業人員的資格標準,並負責其資質初審;負責全市水利設計、施工單位的行業管理及建設市場監管。
水土保持科
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協調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研究擬定全市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水土保持的政策措施;組織全市水土流推動態監測;初審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資格證,並負責定期考核管理;負責水保規費收繳;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科學研究。
農田水利科
擬定灌區、灌排工程管理有關政策、規章及技術標準;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和城鎮供水、節水灌溉、泵站排澇、農村飲水及農村水利改革工作;組織擬定全市灌區工程發展規劃、續建配套和更新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設。
農電科
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管理;負責制定全市中小河流水電開發規劃及水電建設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水電站及小電網的開發建設和管理;負責中小水電站建設項目的初審;組織水利系統電工特種作業人員的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等工作;組織協調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負責全市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規劃和電氣化規劃的擬定、報批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水利化行業農電體制改革、農網建設改造和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工作;開展水電行業政策研究,制訂有關行業標準和規章。
其他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水利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設
水利局,為全額預算的科級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
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規定、調度命令;負責組織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防洪抗旱調度;負責市水利建設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1月8日,入選第七屆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1年12月,評為第七屆湖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