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清才

邵清才,1974年10月3日出生於四川省邛崍市,原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副鎮長、中共邛崍市固驛鎮黨委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清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4年10月3日
  • 出生地:四川省邛崍市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邵清才,男,漢族,四川省邛崍市人,大學專科文化,於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原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副鎮長、中共邛崍市固驛鎮黨委委員。
2005年2月至2012年2月,擔任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2005年2月起至2012年8月,先後擔任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中共邛崍市固驛鎮黨委委員、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分管該鎮勞動保障工作,負有組織就業培訓、資料審核、錄入、日常監管等工作職責。
2012年2月至2014年9月,擔任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任中共邛崍市固驛鎮黨委委員。

人物事件

邛崍市黨員幹部蒐集民眾對“四風”意見 2009年,四川省邛崍市羊安職業培訓學校(羊安培訓學校)負責人徐進為使該校在邛崍市固驛鎮開展職業培訓,並順利享受國家對農村富裕勞動力培訓的補貼政策,便找到時任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人民政府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的邵清才,提出讓邵清才幫忙安排、組織人員開展培訓工作,並許諾培訓結束後按每名參訓人員人民幣50元的標準給予邵清才“感謝費”。邵清才表示同意。
邵清才
2009年至2012年,邵清才安排羊安培訓學校在四川省邛崍市固驛鎮臨山村、軍田村、水井村、南京村先後組織了7個培訓班總計440餘人參訓。培訓結束後,邵清才為羊安培訓學校提供了參訓人員的務工證明,從而使該校獲得了邛崍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劃撥的培訓補貼。事後,邵清才分兩次共收受羊安培訓學校負責人徐進“感謝費”23000元。
2014年11月14日,四川省邛崍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邵清才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2015年3月2日,邵清才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現金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被判處刑法規定的主刑。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0條的規定,經四川省邛崍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經市委常委會批准,給予邵清才開除黨籍處分。
2015年3月18日,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的規定,經四川省邛崍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討論,並經四川省邛崍市政府批准,給予邵清才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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