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邵武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內設機構:7個
機構介紹,職責調整,劃出的職責,劃入的職責,加強的職責,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邵武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5〕55號)和《中共邵武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武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邵委辦〔2015〕6號)設立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劃出的職責
1、將原邵武市經濟貿易局的內貿管理(不含典當、融資租賃行業監管)有關職責劃入新組建的市商務局。(依據:閩政辦〔2014〕25號)
2、將原邵武市經濟貿易局有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將原邵武市經濟貿易局有關牲畜屠宰監管職責劃入市農業局。(依據:閩政辦〔2014〕25號)
劃入的職責
1、將原邵武市經濟貿易局的除內貿管理(不含典當、融資租賃行業監管)、牲畜屠宰監管、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外的職責併入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將市級信息化建設及信息產業發展行政職能整合併入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將原二輕集體工業聯社負責指導集體經濟發展、工藝美術行業管理等職能劃入邵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調度,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加強煤、電、油、氣、運調度保障和應急調度工作。
2.加強相關能源行業監測和管理,指導能源結構調整。
3.加強工業領域投資引導以及行業規劃、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4.加強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加強相關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5.加強全市節能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工作。
6.加強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協調推進,強化創新驅動,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工作。
7.加強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服務。
8.加強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指導協調,負責倉儲物流、信息化產業的規劃、協調、實施、服務,推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
9.加強信息消費促進工作,建立促進信息消費持續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化、信息化方面的規劃、計畫、導向目錄等政策措施,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布局;參與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和信息化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重要生產原材料等的調控方案;建立和完善工業企業服務機制。
(三)負責組織擬定並實施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政策措施;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和目錄;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定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閩台、閩港、閩澳交流與合作;擬訂產業集群建設發展意見和政策措施,按規定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原材料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工藝美術、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聯繫、指導、管理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和相關行業協會。
(五)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相關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能源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依法負責全市發電企業併網運行條件初審。負責全市節能降耗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循環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指導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擔節能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負責指導和全市鄉鎮企業的有關工作;依法指導推動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七)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和目標規劃,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企業信息化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重大產業示範工程。
(八)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典當、融資租賃、小額貸款機構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指導、推進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
(九)擬訂區域經濟技術協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區域性經濟技術協作活動,指導協調市級、市內、區域、企業的經濟技術協作;承擔市政府有關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的信息統計、整理分析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市信息產業發展;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承擔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建立促進信息消費持續穩定增長長效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二)依照“一崗雙責”規定,負責本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承擔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電子政務、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績效評估、信訪督辦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綜合性、重要性檔案起草工作;牽頭落實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財產、財務、以及車輛管理等行政後勤工作;編制局機關預決算草案,管理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推進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承擔局機關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負責原有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掃尾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績效考評、勞動工資、勞動統計、幹部培訓及人才信息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與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和實施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發展規劃以及企業智力引進工作;負責指導、聯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和直屬企事業離休幹部工作。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直屬基層黨組織和機關黨組織的建設規劃;承辦基層黨組織組建、換屆選舉的考核任免;負責黨員發展、黨務幹部教育培訓、機關幹部考核使用以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單位工作人員出國政審和機關工作人員出國手續的辦理;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平安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指導群團組織工作;負責聯繫扶貧掛點工作和社區工作;協同本局紀委抓好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協同本局紀委做好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本局機關效能工作;依法開展執法、廉政、效能監察工作,受理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和調查處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行政處分覆核決定、監察決定的申訴,督促本局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承辦本局和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經濟運行股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收集匯總上報工業經濟運行數據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全市支農產品、重要工業品、生產原材料的資源配置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完善並組織實施培育扶持重點工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的有關政策;建立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應急調度機制;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總量平衡;負責工業企業服務網建設;負責本地工業品展銷促銷工作。負責全市電力、煤炭等的行業管理;協調解決電力、煤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市電網運行與調度管理;銜接電力、煤炭的生產和供需平衡,培育和監管能源市場,提出能源價格政策建議;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等工作。
(三)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股(市節能辦)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監測能源消耗情況並發布能源消耗信息;組織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開展節能、循環經濟、清潔生產監督檢查;推動相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配合開展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初審,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自願性清潔生產初審;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負責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認定;負責淘汰工業落後產能工作。
(四)投資規劃與技術進步股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結構調整、規劃;組織編制有關專項規劃、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工業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產業集群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提升和工業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指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工作;協調、指導工業企業質量和標準化工作以及品牌管理;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改、擴、遷建項目備案。 負責工業項目策劃、組織各類投資項目引進、管理監督和跟蹤服務;統籌規劃、指導、協調重要產業基地、產業集群和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指導、協調閩台產業對接、民企對接等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協調工業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經濟技術協作、市域經濟合作工作;參與擬訂我市經濟技術協作、市域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
(五)企業綜合股
負責指導和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現代物流、典當、融資租賃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組織協調政銀企合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會展活動;指導推動科技服務、售後服務、服務外包等工作;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確認;典當企業(分支機構)設立。
(六)行業管理股
根據我市經濟發展的布局特點,提出我市工業行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產業政策建議;組織並監督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統籌指導、協調行業準入;擬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指導、協調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統籌規劃、指導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配合做好行業經濟指標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承擔裝備工業、鋼鐵、化工、建材、輕工、紡織、工藝美術、食品、生物製藥、家電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助審查行業重大投資、合資經營等項目,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整頓規範行業生產經濟秩序;負責聯繫指導工業行業協會及有關中介機構開展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協助做好煤炭、電力行業的管理,承擔相關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股
貫徹國家有關信息化政策法規,組織實施產業政策,擬訂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行業布局,促進技術進步與結構調整;協調全市信息化建設與信息產業重大項目的實施,推進物聯網、“三網融合”、 工業化與信息化“兩化融合”、電子商務、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動漫業的發展,協調解決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配合相關行業準入審查等工作;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管理及相關規劃;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外包;指導軟體人才培養工作;負責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統計、匯集、整理和發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