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級黨委、政府有關教育工作和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全市教育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的教育機構。
2、擬定全市教育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對落實貫徹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
3、統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組織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規劃、管理、監督、評估工作。
4、統一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及幼兒教育等工作,重點推動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依法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檢查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5、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及省政府《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要求,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同外部的關係,協調指導全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推進農科教結合。
6、負責提出每年教育經費計畫的建議,檢查督促落實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城鄉教育費附加、城鎮教育建設配套費徵收的情況;管理使用市級教育經費,負責指導和執行對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的審計及檢查監督財經法紀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學校辦學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和校辦產業以及基建等管理工作。
7、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統一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幼稚園,國小、國中教師資格認定,統籌協調組織教師職務評聘管理、實施教師職務制度、表彰獎懲等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8、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文化藝術工作、國防教育工作以及校園綠化等工作。組織指導學校的安全和穩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治理好校園周邊環境,及時妥善地處理學校的突發性事件。
9、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審核。
10、編制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年度招生計畫,負責全市大中專學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學考試、高中會考的報名、考試、考務等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有關規定與辦法。
11、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人才規劃與預測,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教育系統的計畫生育工作。
12、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學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選拔、培養;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13、組織指導局屬單位開展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紀檢監察工作,認真抓好學校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統戰、工會和共青團工作。
14、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端正辦學思想,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
15、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綜合指導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構設定
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的人事、編制、工資、表彰獎懲等工作;指導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與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教師年度考核、職務評審、職稱聘任管理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評選特級教師工作;參與局機關工作人員及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負責組織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參與中國小、幼稚園的師資培養培訓工作;負責實施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分配工作;負責自費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審核工作;管理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在職幹部職工人事、離退休、民師退養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檔案管理;指導市教師進修學校的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在職教師繼續教育規劃和中國小教師學歷達標規劃並指導實施。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負責文秘、檔案、督查督辦、信息信訪、保密、提案及機關後勤等行政工作;開展教育政策法規的調研工作和教育年鑑的編寫工作;負責做好上傳下達,內部協調工作;負責起草各種綜合性檔案、重大會議及領導重要講話材料,負責編輯信息刊物及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做好來信來訪;負責組織局機關的政治學習、集體活動、考勤工作;負責機關的物品購置與車輛、財產的管理;負責會議籌備及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協調、督促和落實。
負責局黨委的日常黨務工作;協助黨委抓好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加強黨員教育和組織建設;組織開展工會、共青團及女職工等方面的活動;協助黨委抓好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和黨群工作。
負責做好黨委上傳下達工作,了解掌握黨員幹部隊伍的基本情況;負責起草黨委檔案、材料、工作計畫、總結;負責組織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培訓,“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教育、電化教育;負責做好業餘黨校的具體工作;負責行風建設、校務公開和機關效能建設,加強廉潔自律的宣傳教育和反腐敗工作。
協助局紀委抓好黨員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及黨紀檢查監督、行政監察工作。受理和查處教育系統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監督檢查教育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參與重大決策及各項改革工作,對教育系統熱點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教育事業發展,指導協調發展規劃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對各類教育布局、結構的調整工作和學校危房改造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監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執行情況;負責編制教育事業經費預算和決算、基建投資計畫安排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基建工作的立項、現場管理、檢查監督、竣工驗收及工程決算審核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調研和分析匯總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促進捐資助學、外資引進工作;負責中國小幼兒教育獎勵基金會的管理。
指導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的監督管理和審計工作,檢查教育系統對國家財經法紀的執行以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審計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財務收入計畫、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運營使用;負責局屬學校的校長離任審計;根據規定對有關事項實行審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項教育收費政策和規定;組織多渠道籌資工作;負責對城鄉教育附加費征管工作和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培訓和教育。
中等教育科
負責全市中等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定中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推動中等教育工作,制定並實施中等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學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教育辦學水平的檢查和評估工作;負責普通高中設定(含籌建)、復辦、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中學示範校、達標校的評定工作; 組織編寫和審定市教材和教學用書;指導中學電化教育負責中學招生和學籍管理及備案;參與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和成人學歷教育以及文化技術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中等職業和成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負責中等職校招生計畫審核、招生錄取、學籍管理、畢業生驗證及會考工作;組織農村文化技術教育,擬訂和實施掃除文盲規劃;指導協調中等職業和成人學校教育體系及教學質量評價監督體系建設,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職業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組織指導辦學水平、教學水平評估;參與各類職業學校、成人中專的招生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核、指導與管理;負責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的實施工作;指導職業證書考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崗位培訓工作。
初等教育科
負責全市國小、幼兒及特殊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制訂初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年度招生計畫;推動初等教育工作,制定並實施初等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學檔案和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初等教育辦學水平的檢查和評估工作;負責國小示範校、達標校和標準園的評定工作;組織編寫和審定市編教材和教學用書;指導國小電化教育、幼兒教育工作和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編制全市國小校歷表和兒童的入學年齡招生政策;負責國小招生和學籍管理及備案;參與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組織實施語言文字工作的法規,指導監督檢查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調研、交流,指導推廣國語工作;組織指導國語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教師及重點行業專業人員國語培訓測試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幼稚園的審核、註冊登記、指導與管理等工作。
德育科
負責指導全市學校政治思想教育、國防教育和德育工作,實施《德育規程》;指導學校思想政治課、品德課的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和開展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生的基礎道德教育和養成教育;對學生進行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範訓練;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學校活動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導德育基地創建、管理和使用;管理、指導學校政工隊伍、德育隊伍建設;參與學校的安定、穩定工作,組織開展有關調研工作。
負責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軍訓、藝術教育工作的業務管理;負責組織全市性的體育競賽、文藝演出與比賽、美術評展等活動;負責組織實施中國小體育達標和體育升學考試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學生生理和心理教育以及學生的體檢工作。
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落實和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關法規的貫徹實施;檢查、督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和中小學生安全工作,組織有關調研工作;負責校園治安和在校學生違紀犯罪的預防矯正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學校突發事件的處理;參與學校內保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關工委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葉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