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何振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邳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所屬部門:邳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邳州市
  • 現任領導:何振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政務信息、安全等工作;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關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退役軍人人才隊伍建設和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工作。
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政策法規科)。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工作。
移交安置科。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單位計畫安置和計畫外選調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就業創業科。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優撫褒揚科。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承擔協調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工作,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烈士評定和有關烈士備案事項,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紀念場館管理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負責紀念設施管理保護、管理維護等工作;開展烈士史料徵集研究、事跡編纂和陳列展示工作。
軍休所。負責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接收、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軍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負責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開展適合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指導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所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所的土地、用房、車輛、設施設備等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維護。
光榮院。收養和管理未滿16周歲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中的孤老優撫對象,為他們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娛樂、醫療保健等服務,所服務對象皆為退伍軍人本人或者軍人烈士家屬。
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一)協調落實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採集等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和職業教育、技能培訓。
(二)協助做好本級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三)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網上信訪和電話信訪,上級領導、部門交辦信訪事項,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開展心理疏導、法律服務等工作。
(四)搭建政策諮詢、溝通聯繫、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多道籌措資金,針對性、常態化開展精準幫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
(五)全面摸清、動態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
(六)當好退役軍人的服務員、宣傳員、信息員、聯絡員,就近聽取訴求,突出面對面、個性化、一對一服務,主動登門入戶宣講政策、解決問題,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
(七)結合“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退沒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等情況,及時開展走訪慰問。
(八)完成本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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