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曹縣贛江路11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曹縣贛江路111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起草退役軍人工作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在全縣營造尊崇軍人的良好環境。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條件消防員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組織協調落實全縣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五)組織指導全縣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牽頭擬定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紀念設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全縣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工作。
(十)擬訂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退役軍人信息統計、核查工作,負責全縣退役軍人工作信息化建設。
(十一)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加強與駐曹部隊的協調聯絡。
(十三)職能轉變。縣退役軍人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以及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十四)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烈士褒揚以及烈屬撫恤方面的職責分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烈士褒揚工作,負責烈士褒揚金、一次性撫恤金和烈屬定期撫恤金等相關撫恤政策的落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屬於《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範圍的烈士一次性傷亡補償金、供養親屬撫恤金髮放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獻軍
黨組書記:姚玉亮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建辦公室牌子)。負責文電、綜合性文稿起草、會務、應急、值班、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內部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全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綜合性政策理論和重大問題研究工作並提出建議,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工作,負責退役軍人法律法規普及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為退役軍人服務的個人先進典型的總結表彰、宣傳報導、榮譽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協調落實黨員退役軍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擔退役軍人信訪、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安置就業股。擬定全縣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接受安置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安置人員的檔案接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年度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負責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負責縣直、中央及省駐曹單位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和配偶子女隨調隨遷工作,擬訂軍供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擬訂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和符合條件消防員的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優撫褒揚紀念股。承擔全縣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軍屬和符合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消防員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全縣優撫事業單位建設。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貫徹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我軍被俘去台人員回大陸定居的審核和呈報。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擔全縣烈士以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紀念設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烈士評定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五)雙擁辦公室。承擔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全縣做好支持軍隊相關工作,協調駐曹部隊開展擁政愛民活動,組織開展雙擁共建和創建雙擁模範縣活動,協調促進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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