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魏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許昌市魏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許昌市魏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是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1月27日上午,魏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揭牌成立,標誌著全區退役軍人工作開啟了新篇章。區委書記張書傑,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蘇凱強出席並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揭牌。區領導范耀江、申健民、張曉麗出席揭牌儀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許昌市魏都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 隸屬: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承擔全區退役軍人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指導全區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改革與發展,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五)貫徹落實黨和國家、上級黨委和政府關於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區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多方聯動協調機制。
(六)組織協調落實移交我區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遺屬)、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相關待遇。
(七)組織指導全區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落實全區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烈士褒揚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全區優撫醫院、紀念設施等機構的服務管理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十)負責全區退役軍人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關於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進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夯實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基礎,提升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魏都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值班值守、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督辦查辦、安全保密、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擬訂全區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以及全區烈士褒揚、紀念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區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等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全區退役軍人黨建工作。承擔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全區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政策並指導實施;貫徹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全區烈士褒揚、紀念設施、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區政府負責的烈士申報工作,指導開展全區英雄烈士紀念活動;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協調指導全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依照審批許可權,承擔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承擔全區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工作,監督檢查全區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全區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幫扶援助工作;負責全區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的來信來訪及有關信訪穩定事宜;承辦、轉辦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
(二)業務股。貫徹執行國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調配偶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調配偶檔案的移交、接收和審核工作;承擔區直和駐區單位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計畫外選調工作;協調推動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待遇落實。擬訂全區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做好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全區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業創業稅收、金融等優惠政策。貫徹執行國家復員退伍軍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擬訂全區復員退伍軍人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復員退伍軍人檔案的移交、接收和審核工作;承擔區直和駐區單位符合政府安置條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協調推動符合政府安置條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實;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移交我區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遺屬)、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相關待遇。組織協調落實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推進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體系建設“全覆蓋”“五有”等任務要求,全面提升退役軍人服務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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