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邯鄲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確領導下,全系統大力弘揚各項工作都要“創一流、爭第一”的工作標準,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全力構建法治、數字、和諧“三型工商”,強化政風行風建設,盡職盡責抓監管,盡心盡力搞服務,在打造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建設12315行政執法體系、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實施商標戰略等方面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努力營造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為邯鄲建設四省交界區域經濟中心作出了積極貢獻,受到了上級機關及社會各界的肯定和好評。先後被國家工商總局授予“紅盾護農行動先進集體”,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授予“民主評議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
職能簡介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計畫和部署;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本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註冊,核定(核轉)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監督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違法行為,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四、負責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協助當地政府培育發展市場體系。
五、依法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六、負責契約行政監管,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七、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八、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加強馳名和著名商標的保護。
九、依法監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領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裝備、審計、紀檢監察、黨群工作及領導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系統法制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有關社團工作。
領導分工
申陸峰,黨組書記、局長,主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處、財務裝備處、基層教育中心工作。
趙文慶,黨組成員、副局長,主管工作:公平交易執法處、政策法規處、經濟檢查支隊。
蘭英,黨組成員,副局長,主管工作:辦公室、商標廣告監管處、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石章合,黨組成員,副局長,主管工作:企業註冊監督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處、企業註冊分局、市場規範管理處、邯鄲市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霍海民,黨組成員,副局長,主管工作:消費者權益保護處、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邯鄲市消費者協會。
喬正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管工作:監察室、機關黨委、老幹部處,協助張建波同志分管財務裝備處工作。
韓學章,調研員,主管工作:邯鄲市個體勞動者協會、邯鄲市私營企業協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系統文秘、檔案、信息、督辦、承辦、機要、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調研工作;負責系統宣傳工作。
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本系統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和科級幹部管理;組織評選表彰和實施獎勵工作;研究擬定教育培訓計畫和基層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的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
三、財務裝備處
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票據管理、經費預決算、計畫編制和執行工作,管理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規章的起草、論證、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承辦或組織行政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組織指導系統法制宣傳和培訓等工作;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
五、企業註冊監督管理處
貫徹落實全省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研究制定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負責市局直接註冊登記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違反企業(個體)監督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各縣執行企業(個體)註冊登記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情況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推廣全市企業(個體)監督管理的先進經驗。負責縣級局案件查處中有關管轄權爭議的處理、案件移交的協調及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其它經營單位監督管理統計、分析、報表工作及經驗推廣、評比、檢查工作。指導市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的有關情況。分析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狀況,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向省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有關建議。組織開展企業(個體)監管業務培訓。省局授權、委託的監管事項及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管理處
研究擬定外商投資企業註冊政策、措施、辦法;註冊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地區)企業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內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七、市場規範管理處(契約監督管理處)
研究擬定規範市場秩序政策、措施、辦法;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經營秩序;指導市場巡查、市場創建活動;開展市場專項治理;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經紀活動,組織指導經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契約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契約爭議行政調解;組織管理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業及拍賣行為;開展“守契約、重信用”企業活動。
八、公平交易執法處
研究擬定製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政策、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交易和競爭行為,組織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對全市公平交易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協調。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研究擬定全市系統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受理督辦消費者申訴舉報和組織指導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組織查處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承辦市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商標廣告監管處
研究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政策、措施、辦法;組織、實施對商標和廣告的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違法行為;推薦省著名商標及中國馳名商標;負責廣告經營的審批。
十一、監察室(民主評議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違紀案件查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受理民眾對本系統幹部違紀情況的信訪舉報以及違法處分的申訴、複議工作;負責本市系統執法監察、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黨群工作。
十三、老幹部處
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一、邯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分局
研究擬定全市企業(不含外資企業,下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註冊登記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全市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單位註冊登記工作;依法核准市局註冊登記管轄範圍內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開業、變更、註銷登記及備案;依法審定、批准、核發市局直接註冊登記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依法核准冠市級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辦理應由省、國家局負責核准、現在市局註冊登記的企業名稱變更的初審、呈報;辦理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總隊邯鄲市支隊
負責查處轄區範圍內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承辦市局和省經濟檢查總隊交辦的案件;負責對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執法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三、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工作職責
負責依法受理消費者申訴和社會各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事務的諮詢服務;分流、督辦應由本局內部或縣(區)12315機構處理的申訴舉報,核實、反饋處理結果,依法移交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申訴舉報。依職責接收、設區市政府、省工商局等上級機關或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交辦、轉辦的申訴舉報等工作。指揮、調度轄區內申訴舉報查處工作。採錄、匯總、統計、分析本市消費者申訴、舉報、諮詢、建議數據,提供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信息,發布市場預警和消費警示,上報、反饋相關信息資料;指導、協調全市12315系統建設工作,組織全市12315系統開展業務技能培訓等重要活動。監督、檢查、考核全市12315工作。接收社會各界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議,依法受理對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承辦上級或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邯鄲市經濟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負責經濟開發區範圍內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事業單位
一、個體勞動者協會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教育會員遵紀守法;引導、促進會員文明經營、優質服務;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科學知識,舉辦技術、業務培訓;提供信息,開展諮詢服務活動;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正當要求,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二、私營企業協會
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引導、教育會員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維護會員的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私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發展私營經濟的政策和立法建議;對私營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指導,開展國際交流,提供信息服務,開展技術培訓,組織經驗交流;協調私營企業經營者同工會、職工的關係。
三、消費者協會
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給以揭露批評。教育引導商企守法經營,教育引導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四、信息中心
參與組織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工作,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網建設提供技術保障;為機關辦公現代化提供服務,負責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的開發利用,面向社會和企業提供服務。
五、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管理機關的食堂、招待所,負責機關辦公用房、宿舍及其它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修;負責機關的後勤服務、安全保衛、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
六、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本市維修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維護維修市場秩序,參與制訂維修服務網點的規劃布局;對維修質量進行監督,處理對維修行業的投訴;開展技術諮詢服務;協助有關部門對維修行業從業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七、培訓中心
承擔本系統幹部培訓的教學、學員管理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