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國土資源局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國家土地資源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國土資源局
  • 屬於:主管國家土地資源的部門
  • :邯鄲市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
  • 職責: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和合理利用管理
簡介,職責,機構,領導信息,簡歷,領導分工,工作動態,地理位置,

簡介

根據《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鄲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邯鄲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設立邯鄲市國土資源局(掛邯鄲市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加強礦產資源規劃和合理利用管理,強化資源回採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所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施管理。

職責

(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定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國土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起草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制定全市土地、礦產、測繪等管理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等。指導各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全市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測繪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參與審核報市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指導和審核縣(市、區)、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參與審核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
(四)負責規範全市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監督並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土地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全市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組織實施市本級、管理和監督縣(市、區)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對地價評估機構進行備案管理,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辦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工作。會同市農業部門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劃撥用地目錄等,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方案的審核工作。
(八)承擔規範全市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督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中介組織,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和儲量管理。審批小型建材礦山採礦許可證;核准省國土資源廳委託的部分礦山企業採礦許可證;依法管理探礦權、採礦權的轉讓。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實施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儲量基礎管理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探礦權、採礦權評估機構。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負責全市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地質勘查項目,協助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對地質勘查單位進行資質管理。負責地熱和礦泉水的勘查評價、鑑定和開發管理。
(十一)承擔全市地質環境保護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參與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參與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組織開展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全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專項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有關稅費的征繳,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經費預算建議計畫的編審。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負責測繪工作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市級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應急保障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承擔測繪資質管理和測繪項目備案登記管理工作,規範管理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負責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及測量控制系統,監督管理測繪成果質量;負責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提供與利用;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
(十五)加強 “1+6” 中心城市土地的管控。負責承辦中心城區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土地及產業集聚區新增建設用地的統一轉用、徵收和供應,負責審核“1+6”範圍內各縣(區)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的土地以及產業集聚區土地的轉用、徵收、供應和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處置方案。
(十六)組織制定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七)按照有關規定,管理縣(市、區)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根據邯鄲市國土資源局主要職能,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設12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負責有關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組織、信息、督查、機要、保密、新聞宣傳、機關保衛、綜合治理、檔案印信管理、接待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組織起草全市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和政策;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組織立法、政策性檔案、重大處罰事項的聽證工作。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組織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訟工作;負責錯案及執法過錯追究;組織協調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承辦工作;負責政策調研工作。
(三)規劃處(掛科技處牌子)
負責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和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指導和審核各縣(市)區基本農田保護、土地復墾、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規劃和測繪工作規劃;負責國土資源各項規劃的實施工作;參與城鎮總體規劃會審;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開發論證、對建設用地實行用地預審及建設用地審查;承辦綜合統計和綜合計畫工作;負責科技外事工作,參與中外合作、合資及外資在本行政區內開發的國土資源科技攻關重大項目會審,對重大科技項目和涉外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數字國土建設;負責全市土地、礦產資源、測繪的資料庫建設和數據處理工作。
(四)稽徵財務處
組織擬定局財務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固定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和有關規費的稽徵工作;承擔省國土資源廳和市財政撥付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和審核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預算建議計畫,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內部審計;監督管理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基金的收入與使用;負責專項收費票據使用的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稽徵工作中的違法案件。
(五)耕地保護處
擬定全市耕地特殊保護和耕地開發政策,農地保護和土地整治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組織實施、擬定全市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開發耕地規劃和規定;組織耕地開發的立項、檢查和驗收;指導土地開發、復墾工作;實施農地用途管制;審核農用地轉用、耕地補充、徵用方案;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承辦農用地轉用、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限額內臨時用地取土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耕地、農用地的保護和專項治理工作。
(六)地籍管理處
負責實施全市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負責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和土地登記工作;對大型、線型工程使用國有土地進行登記審查。
(七)土地利用管理處
負責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指導規範地產市場;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作價出資、抵押、收回工作;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擬定供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資產處置等方案,委託和授權國有土地資產經營。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工作;對地價評估機構進行備案管理;指導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發布建設用地信息及地價信息;負責土地利用的專項治理工作。
(八)礦產開發管理處(掛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處牌子)
負責本行政區內的礦產資源規劃和分配的統一管理,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依法合理分配礦產資源;負責上級授權範圍內的採礦權初審、登記發證工作,對呈報上級部門審批、轉讓的採礦權進行勘驗,提出設定意見。協調或參與協調採礦權屬糾紛,維護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負責全市的礦業秩序治理整頓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組織對全市礦山企業“年檢”工作;負責全市礦產督察員隊伍的管理,依法組織礦山督察工作;負責完成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統計年報工作,並進行分析論證;負責採礦權評估確認呈報工作,協助上級部門管理評估機構。組織實施省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有關政策、法規、規範和標準;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供需形式分析、預測;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登記、評審和認定的初審工作。
(九)地質勘查處(掛地質環境處牌子)
執行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地質勘查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專項計畫;監督管理地質基本項目、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負責全市地質勘查單位進行資質管理,承辦勘查項目和探礦權申請的組織上報工作;依法調處重大地質勘查爭議、糾紛;實施地質環境、地質遺蹟保護、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參與擬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科研規劃、計畫;負責組織對建設用地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的送審工作,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按照許可權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礦泉水、地熱資源勘查評價、鑑定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規劃及其實施情況依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格審查和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治理整頓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按法定許可權對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繪成果進行管理;對界限測繪進行初審,按法定許可權負責測量標誌的保護工作。
(十)執法監察處(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局)
對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規定;組織開展對土地規劃計畫、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交易行為、土地登記和礦權設定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信訪工作。
(十一)行政審批事項協調處
負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本局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並全程跟蹤各環節的事項辦理情況;為申報人提供諮詢服務,答覆申報人的諮詢;對審批件的辦結時限負責;研究擬定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技術規範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協調處理本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相關問題,協助局領導組織召開聯合審批會議。
(十二)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幹部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和技術考核工作;負責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工作;擬定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教育、人才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領導信息

簡歷

1、魯自重:黨委書記、局長,男,1959年11月出生,籍貫大名,漢族,中共黨員,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
2、高建平: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男,1962年7月出生,籍貫永年,漢族,中共黨員,1982年8月參加工作,南開大學經濟學院研究生班結業。
簡歷:
1980.06-1982.06 遼寧省本溪鋼鐵學校礦山測量專業學生;
1982.08-1984.08 峰峰礦務局牛兒莊礦技術科技術員;
1984.08-1991.04 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城建工委科員(期間:1985.09-1987.07在河北電大黨政管理幹部基礎專修科函授學習);
1991.04-1993.07 邯鄲市人大常委會城建工委副主任科員;
1993.07-1996.10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辦公室副主任(期間:1995.07-1998.06在河北師大土地管理專業函授學習);
1996.10-2000.10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00.10-2002.05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助理調研員(期間:1998.07-2000.12在南開大學經濟學院區域經濟專業學習);
2002.05-2006.04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助理調研員;
2006.04-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2006.12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3、楊占軍:副局長、黨委委員,男,1963年10月出生,籍貫永年,漢族,中共黨員,198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簡歷:
1980.09-1984.07 河北煤炭建築工程學院採煤專業學生;
1984.07-1993.06 邯鄲礦務局陶二煤礦工程師;
1993.06-1997.03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礦產管理科科員;
1997.03-2000.09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0.09-2002.05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辦公室主任;
2002.05-2002.10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
2002.10-2006.04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處(局)處(局)長;
2006.04-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執法監察處(局)處(局)長;
2006.12-2008.05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2008.05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4、張書寬:副局長、黨委委員,男,1965年5月出生,籍貫館陶,漢族,中共黨員,1988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簡歷:
1984.09-1988.07 河北礦冶學院採礦系選礦專業學生;
1988.09-1997.03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科員;
1997.03-2000.09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礦產管理處副處長;
2000.09-2002.05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礦產管理處處長;
2002.05-2002.10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處長;
2002.10-2006.05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礦產管理處處長;
2006.05-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礦產管理處處長;
2006.12-2008.05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2008.05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5、齊靜濤:副局長、黨委委員,男,1963年5月出生,籍貫臨漳,漢族,中共黨員,1980年6月參加工作,北師大經濟管理研究生班結業。
簡歷:
1980.06-1993.12 邯鄲市峰峰礦區建築公司團委副書記、經委、體改委工作;
1993.12-1996.04 邯鄲市峰峰礦區體改委秘書(1993.03—1995.07在河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大專班學習);
1996.04-2003.09 邯鄲市峰峰礦區峰峰鎮紀委書記、峰峰礦區委督查室主任、彭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大峪鎮黨委書記(期間:1996.08—1998.12在中央黨校函授本科班政法專業學習);
2003.09-2005.06 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期間:2002.07-2004.12在北師大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5.06-2006.10 中共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委員會書記、局長;
2006.10-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分管辦公室、人教處)、辦公室主任、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6.12-2012.04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2012.04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6、豐學:紀委書記、黨委委員,男,1960年11月出生,籍貫磁縣,漢族,中共黨員,1979年10月參加工作,河北省委黨校大專學歷。
簡歷:
1979.10-1984.07 邯鄲市峰峰礦區糧食局掛麵廠工作
1984.07-1991.01 邯鄲市峰峰礦區糧食局會計
1991.01-1997.08 邯鄲市峰峰礦區監察局幹事
1997.08-1998.02 邯鄲市峰峰礦區監察局副局長
1998.02-1999.11 邯鄲市峰峰礦區監察局副局長、紀委常委
1999.11-2002.08 邯鄲市峰峰礦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正科級紀檢監察員
2002.08-2003.09 邯鄲市峰峰礦區紀委常委、副書記
2003.09-2005.06 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2005.06-2006.12 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科)
2006.12-2012.04 邯鄲市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4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7、李傑:副調研員,男,1973年11月出生,籍貫臨漳,漢族,中共黨員,1997年9月參加工作,河北工程大學工程碩士研究生。
簡歷:
1993.09-1997.07 廣州中山大學學生;
1997.09-2002.05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科員;
2002.05-2002.10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科員;
2002.10-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審批協調處副處長;
2006.12-2011.08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規劃處長;
2011.08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8、郭明歌:副調研員,女,1968年4月出生,籍貫峰峰礦區,漢族,中共黨員,1990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簡歷:
1986.09-1990.07 中山大學地理系自然地理學專業學生;
1990.07-2002.05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科員;
2002.05-2002.10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科員;
2002.10-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處副處長;
2006.12-2011.08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
2011.08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9、李建春:副調研員,男,1965年2月出生,籍貫曲周,漢族,中共黨員,1987年8月參加工作,河北省委黨校法學研究生班畢業。
簡歷:
1984.09-1987.07 河北商業專業學校財務會計專業學生;
1987.08-1990.08 邯鄲地區糧食職工中專學校教師;
1990.09-1993.07 邯鄲地區土地管理局科員;
1993.08-1996.09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科員;
1996.10-2002.05 邯鄲市土地管理局市場處副處長;(其間:1995.09-1998.07在邯鄲市職工大學學習)
2002.05-2002.10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處長;
2002.10-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處主任科員;
2006.12-2008.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許可服務處處長;
2008.12-2010.04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處處長;
2010.04-2011.08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處處長;
2011.08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10、李學臣:副調研員,男,1960年9月出生,籍貫成安,漢族,中共黨員,1975年12月參加工作,北京商貿經濟函授學院大專學歷。
簡歷:
1975.12-1981.03 成安縣煤礦辦公室通訊員
1981.04-1993.10 成安縣煤礦財務科科長
1993.11-1995.12 成安縣煤礦總會計師
1995.12-1999.06 成安縣煤礦黨支部書記、礦長(正科)
1999.07-2000.09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稽徵財務處主任科員
2000.09-2002.05 邯鄲市地質礦產局稽徵財務處處長
2002.05-2006.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稽徵財務處處長
2006.12-2010.04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處處長
2010.04-2011.05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稽徵財務處處長
2011.05-2011.12 邯鄲市國土資源儲備辦公室主任
2011.12至今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邯鄲市國土資源儲備辦公室主任

領導分工

魯自重:主持局黨委、局行政全面工作。
高建平:負責協助自重同志處理局黨委、局行政日常事務;受自重同志委託主持召開局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在自重同志外出期間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主持召開局會審會;負責組織人事、財務、土地利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舊城改造、土地儲備、土地礦產交易、土地價格評估、計畫生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土地利用處、人事處、財務處、儲備中心、評估中心、交易中心。
楊占軍:負責國土資源規劃、耕地保護、新民居建設、科技、綜合統計、土地開發整理、政策法規、對外開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規劃處、耕保處、政策法規處、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聯繫市土地學會。
張書寬:負責機關事務綜合協調、機關資產管理、地政地籍管理、執法監察、測繪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辦公室、地籍處、執法監察處、測繪辦、執法支隊、後勤服務中心、測繪中心。
齊靜濤:負責安全生產、礦產資源管理、地勘地環、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礦管處、地勘處、信息檔案中心。聯繫市礦業協會。
申豐學: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穩定、行風和機關黨的建設、審批大廳人員監管方面的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行政許可服務處。
李 傑:負責協助占軍同志抓好分管工作。
郭明歌:負責協助建平同志抓好分管工作。
李建春:負責協助書寬同志抓好分管工作。
李學臣:主持儲備中心全面工作。
鑒於當前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需要,今年由占軍和書寬同志共同負責抓好該項工作。

工作動態

2013年7月19日上午,市政府召開破解土地難題,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工作會議,對近期有關工作進行詳細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長武衛東出席會議並講話。
武衛東強調,耕地占補平衡、土地復墾整治工作關乎民生和全市經濟發展,是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全力推進土地復墾整治工作。要結合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建設,綜合考慮,統籌安排,抓緊行動,把握工作重點,多渠道籌措資金,確保土地復墾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長期規劃、分步實施、合理安排,建立工作長效機制,不斷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要加強宣傳,廣泛調動村民、村集體、鄉鎮積極性,進一步形成合力,多管齊下破解土地難題。要科學安排,嚴格管控,多想辦法、確保土地復墾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力爭為全省破解土地難題工作做出有益的探索。

地理位置

地址:滏河北大街140號
邯鄲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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