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是1950年元月成立的,位於陵西南大街50號附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 外文名:Handan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 成立時間:1950年元月
  • 區    位:邯鄲地區
  • 占地面積:45畝
  • 建築面積:31800平方米
  • 地    址:陵西南大街50號附近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領導班子,

法院簡介

邯鄲市位於河北省南部,西依太行山,東臨華北平原,鄰接魯、豫、晉三省,是一座具有近三千年悠久歷史的文明故城。戰國時期是趙國的都城。邯鄲市總面積1、266萬平方公里,總人口為860萬人。1992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較大的市。
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
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始建於1950年元月,當時稱為邯鄲市人民法院。1993年7月,邯鄲地區被撤銷,地、市兩個中級人民法院合併為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建起的現代化綜合審判樓,外表莊嚴高雅,宏偉壯觀,占地面積45畝,建築面積31800平方米,樓內配有輻射全院的微機網路,安裝了電子顯示屏和庭審電視監控系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職幹警322人,其中法官202人。
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行政庭、審監庭、民一庭、計財處、司法警察支隊等機構24個;下轄19個基層人民法院, 88個人民法庭。
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方針,牢記“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認真履行職責,審結了大批各類案件,為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特別是近年來,市中級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項工作取得了好成績,刑事審判工作嚴懲了一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成功審結了“6、11”涉黑案件和“4、16”農行邯鄲分行被盜案。民商事審判工作積極構建“三位一體”大調解格局,做到了辨法析理,定紛止爭,勝敗皆明,案結事了,有效減少和防止了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執行工作主動創新服務方法,規範執行行為,窮盡執行措施,使一批疑難案件得到執結,促進了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在加強審判業務的同時,還大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和隊伍建設,深化司法改革,有效促進了工作的進展,為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提升四省交界區域中心地位,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政治部 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
立案一庭 立案二庭
刑事審判第一庭 刑事審判第二庭
民事審判第一庭 民事審判第二庭 民事審判第三庭 民事審判第四庭
行政審判庭 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庭 審判監督庭
執行局 研究室 司法警察支隊 司法技術輔助室 計畫財物裝備管理處 宣傳處

領導班子

代理院長: 戴景月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李明生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王軍
副院長: 王致梅
副院長、執行局長: 趙萬舉
副院長: 張繼紅
政治部主任: 齊全忠
紀檢組長:康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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