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生態環境局是那曲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曲市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那曲市生態環境超丹北路23號
- 所屬地區:那曲市
- 所屬部門:那曲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牛牧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區劃並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地方生態環境標準與技術規範。
(二)負責地方生態環境問題和行業安全生產的統籌協調、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地方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縣(區)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國家、自治區、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地方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那曲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自治區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地方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生態保護規劃,指導、協調、監督美麗那曲建設和構建國家重要生態安全螢幕障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八)負責做好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地方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布設。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地方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現任領導
局長:牛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