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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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少年強
邢宥(1416—1481),廣東文昌人,現海南省文昌市文教鎮水吼村人。明代的政治家、學者。小時候就聰敏異常,五歲讀《三字經》,日記數十言;10歲作《勉學詩》,初露他已具治國齊家之志。入鄉校時,每次月試季考均名列前茅。十四歲補文昌弟子員,26歲鄉試中舉,正統十三年(1448)年,登二甲進士第。
邢宥一生為國為民,光明磊落,剛正不阿,在政治上有很大的作為,在學問上也有很高的造詣。他一生中非常喜歡讀書寫作,對書法也有一定的研究。著作有《湄丘集》傳世,對於海南文化的發展有極大的影響。清代海南探花張岳崧將其同海瑞、丘濬譽為海南三賢。
為官公
邢宥為官時猶以善斷疑案而著稱,代宗景泰元年(1450年),他在監察御史任上,正逢太監王振家出事被抄家。當時有人誣告王振的家人孫太安藏匿錢財,牽連20多人被捕。朝廷特派邢宥與錦衣衛官於信審理此案。於信主張立即沒收孫家財產,並橫蠻地威脅說:“不然,禍立至。“邢宥沉著果斷,秉公辦事,經過多方稠密查核,證實該案純屬偽造,從而挽救了數十個民眾的性命。贏得當地人民拍手稱頌。
景泰二年(1451年),邢宥巡撫福建,恰有巡海官符文抓獲犯禁入海的幾十人,被判死刑。臨刑時,冤屈痛哭之聲震天動地。邢宥疑為偽案,便緩期執行。經過一月查究,果然抓獲真盜,從而挽救了數十個民眾的性命。
邢宥還非常善於謀兵用計。景泰五年(1454年),邢宥出巡遼東,發現瀋陽軍官中有50多人偷盜官府儲藏的物資。邢宥考慮到瀋陽三面受敵,如果對這些犯錯誤的軍官都從嚴懲處,一旦敵人侵犯,將無人帶兵守城。他採取了靈活的策略,只罷黜為首的兩名軍官,罰其餘的守城,城守得好,立功者可以贖罪、受獎。沒有多久,敵人果然侵擾瀋陽,這50多名受從寬處理的軍官英勇殺敵,護城立功,使瀋陽化險為夷。
為民頌
英宗(朱祁鎮)天順四年(1460年),44歲的邢宥被提升為浙江台州知府(今浙江省臨海縣一帶)。台州的民事案件雖然很多,但邢宥都不厭其煩,細緻地一一緣情據理,加以斷處,使得民眾信服。邢宥居台州一共4年。回京時,有人誣告“台民爭持金帛數百里外贐”送邢宥,至使被降為晉江(在福建,明代為泉州府治所縣城)縣令。赴任未到三月,遇赦,“憲宗復其職,改知蘇州”。當時的蘇州,“田賦甲天下,丁役雜辦視他郡倍蓰焉”,因此有“妄宗攬納秋賦,置之法,得其髒萬緡,以堤沙河,甓官道”。
憲宗成化二年(1466年),蘇州大水,“民飢,不待奏輒發米20萬斛以賑”,救了40餘萬災民。同僚對邢宥這種專擅的做法深表憂慮,但邢宥頗不以為然,毅然說道:民命危在旦夕,如果等待呈報批准才開倉救濟,那就來不及了。專擅之罪,我一人擔當。邢宥此舉,得到明憲宗的諒理,對他“賜勒褒獎”。蘇州民眾對邢宥更是讚頌不已。
因為邢宥“素廉介,及治蘇,嚴而不苛”,所以被宋傑“薦於朝”,提升為浙江布政司左參政。成化二年秋,又被提拔為都察院左御史,巡撫南畿,總督兵民財賦,兼理浙江喜湖抗三府糧儲。邢宥在任期間,經常“詢官治,察民隱,獎廉能,黜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無微鉅,靡不悉心”。據《明史》記載,邢宥罷黜不稱職的屬吏共170餘人。同年冬季,邢宥兼理兩浙鹽政,“法罪偽造”。
成化五年,53歲的欽差大臣邢宥,巡撫江南浙江二省,“凡一應軍務,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從宜處置,免其先奏”。
成化六年,邢宥正式向朝廷請求辭官,經再三請求,皇帝才批准了他。邢宥辭官後,回到故鄉文昌市水吼村,在東昆港北湄的山丘上蓋了一間“湄邱草亭”,以讀書寫作自娛,因此自號“湄邱道人”。
雖到晚年,仍手不釋卷,“足跡未嘗至城市”,著有“湄邱集”十卷,今存二卷。對邢宥的著作,海南明代大詩人、大學問家丘浚評道:“詩文雖少作,然作必有意趣,不為無益之語,字畫亦遒美有法”。
為民故事
邢宥在任晉江縣令三個月,明憲宗繼位而得赦免,補知南直隸蘇州府。成化二年(1466年)江南發生大洪水,蘇州旱災嚴重,邢宥急災民之所急,發官庫儲糧及集富民糧食80餘萬斛,還以軍餉中扣糧20萬斛,及時賑濟,救活了四十餘萬災民的性命,朝廷獲悉降敕嘉獎,並加從為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後又晉升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賜璽書,取代宋傑巡撫江南十一府,總理江南兵民財賦。
邢宥受命總理江南兵民財賦後,廢寢忘食,勤於政務。民間傳說當時有九位縣令,為慶賀新官晉升,敲鑼打鼓,泛舟嬉遊。邢宥悉知其事幽坐小舢前往探究,不料與遊船撞道,諸縣令以"大膽撞道"為罪名罰打邢宥屁股五十大板,當撩起衣袍看見腰間系一御印,知道觸犯了上司,個個驚惶失措,其中八人急忙跳海身亡,一人被攔陰而倖免一死,從此邢宥經常親自考察吏治民情,嘉獎廉潔奉公,賢能精幹之官吏,罷黜貪婪無能之輩,並壓制豪強,使江南人民安居樂業。為官多年的邢宥祖先寒舍,依舊簡陋,可見其廉潔奉公之精神可貴。
傳說有一民婦與他人通姦,被異腹兒子覺察,恐被告發,便來個惡人先告狀,反而先狀告兒子強姦了她。兒子身陷囹圄。在邢宥盤審過程中守口如瓶,不作任何申辯,遂被判死。事後邢宥發現獄中留有遺書曰:"孝子不言親之過,邢公不明安在哉。"邢宥看後知錯斬了孝子,有違天道,愧疚不堪。
成化六年秋,邢宥借入京議事之機,上書請示御職,起初不允,經再三求準,去官還鄉。時年55歲,成化十七年(1481年)卒於家鄉,享年66歲。皇帝聞其死訃大為悼惜,派遣廣東承宣布政司右參政謝璃諭於家設祭皇帝在祭文中對他予以表彰:"早擢賢科,授任風紀,進秩專慶,茂著循良之績"。明內閣大學士丘濬撰墓志銘都察院右都御史戟縉撰行狀,對其生平有高度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