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氣象局

邢台市氣象局

邢台市氣象局實行河北省氣象局與邢台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河北省氣象局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河北省氣象局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邢台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2017年11月,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邢台市氣象局
基本狀況,氣象台的職能,

基本狀況

邢台市氣象局(其前身為邢台氣象站)1953年建立,現位於邢台市守敬北路76號,北緯37°04′,東經114°30′,海拔高度76.8米。
邢台市氣象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機構4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業務科技科、計畫財務科;直屬事業單位4個,分別是氣象台、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科技服務中心、防雷中心;下轄16個縣(市)氣象局。
到2008年底市局人員編制105人,在職人員92人。在職人員中,46歲以上31人,35~45歲40人,35歲以下21人。碩士學位4人;具備本科學歷38人;專科學歷31人;中專及以下學歷19人。具備副研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5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39人;助理工程師24人。滿族1人,回族2人。中共黨員54人。民進會員1人。民革黨員2人。

氣象台的職能

制定邢台市行政區域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邢台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邢台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負責邢台市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邢台市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邢台市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邢台市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負責向邢台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統一領導和管理邢台市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擔河北省氣象局和邢台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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