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處置“殭屍企業”的實施意見

《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處置“殭屍企業”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邢台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邢台市人民政府關於處置“殭屍企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邢台市政府辦公室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大曹莊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推動鋼鐵行業重組處置“殭屍企業”工作方案》(國發〔2016〕46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處置“殭屍企業”的指導意見》(冀政字〔2016〕66號)精神,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殭屍企業”市場出清,提升我市產業綜合競爭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省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法治辦法,更加注重突出重點、分類處置、因企施策,更加注重標本兼治、優勝劣汰、建立企業市場化退出長效機制,積極穩妥處置“殭屍企業”,依法依規推動產能退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增強產業競爭力,提升經濟發展質量與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引導,企業主體。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大環保、能耗、水耗、安全、質量、技術執法力度,建立健全開放透明、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充分尊重企業意願,鼓勵引導其主動承擔職工安置、債務處置等責任,自主選擇退出途徑和方式。
  2.堅持政策支持,依法處置。更好發揮政府在政策制定、環境營造、社會保障、統籌協調等方面作用,對重整有希望的企業給予必要的扶持引導。強化法治意識,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程式,公開規範操作,妥善處置債權債務糾紛,做好職工安置工作。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防範道德風險。
  3.堅持總體部署,分級推進。市政府對全市“殭屍企業”處置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地“殭屍企業”處置工作。健全上下聯動、整體推進、協同發力的工作機制。把握好改革的節奏、力度和各階段的工作著力點,統籌兼顧、積極推進重點任務的落實。
4.堅持分類處置,維護穩定。根據不同企業特點和問題性質合理分類,選擇合適的處置方式、出清途徑穩妥推進,儘量多兼併重組、少破產清算。準確研判潛在風險,周密制定處置方案,切實保障企業、職工、債權人以及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主要目標。2017年,在鋼鐵行業選擇一批長期停產、連年虧損,但仍然耗費財政、金融、土地等資源的“殭屍企業”退出市場,積累經驗並逐步推廣。到2018年底,全市“殭屍企業”基本出清,低端、無效產能全部退出。到2020年,全市“殭屍企業”出清形成市場化退出機制,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企業活力明顯增強,經濟發展質量與效益明顯改善。
  二、處置範圍
  納入處置範圍的“殭屍企業”是指喪失自我修復和自我發展能力,必須依賴非市場因素生存的中型及以上工業企業。參照河北省制定的“殭屍企業”標準,分為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兩類。
  (一)關停企業。即完全處於關閉或停業狀態兩年以上、職工已安置或者仍有部分留守人員的企業,以及“三無”(無人員、無資產、無場地)企業。
  (二)特困企業。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連續一年以上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且未繳增值稅或申請暫停用電容量;資產負債率超過100%且剔除政府補貼後連續三年以上虧損,主要靠政府補貼維持生產經營;連續三年以上欠薪、欠稅、欠息、欠費;陷入“兩鏈”(資金鍊、擔保鏈)風險導致資不抵債且解套無望、長期停產且復產無望、已有投資但投產無望的企業。
  具體處置範圍和企業由各縣(市、區)參照以上特徵,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三、主要任務
  (一)排查摸底實情。
  各縣(市、區)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底和風險評估工作,建立“殭屍企業”檔案數據,設立台賬,建檔入庫。依法理清“殭屍企業”的資產負債、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保費和醫療費、拖欠稅費以及需要安置職工等情況,分析形成“殭屍企業”的原因。構建法院、發改、工信、財政、人社、統計、稅務、工商、銀行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跟蹤監測和分析預警。
  (二)精準分類處置。
  1.關停企業。對仍存在有價值資產且產品有一定市場需求的關停企業,以產權轉讓、資產置換等方式盤活有效資產。對資不抵債、沒有任何有價值資產,或存在一定有價值資產但市場前景黯淡、扭虧無望、救活成本過高的關停企業,按照法定程式實施關閉破產。
2.特困企業。
  兼併重組盤活一批。針對我市“殭屍企業”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同質化競爭嚴重等特點,對於具備一定工藝水平、有市場,但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要積極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市場方式實施兼併重組。
  債務和解脫困一批。對市場規模大,但資產負債率高,債務負擔沉重的企業,積極支持債權人和債務人加強協商、鼓勵通過債轉股、債務展期等方式依法進行債務和解,幫助企業減輕負擔降低成本,擺脫經營困難。
  破產清算退出一批。對工藝技術落後、長期虧損且扭虧無望、通過其他方式不足以擺脫困境、不得不破產清算的企業,支持企業依法破產清算,妥善安置職工,平穩退出市場。
  整體租賃再生一批。對具有較好設備工藝與產品,但資產負債重、重組困難的企業,支持企業通過整體租賃方式實現重生。
  (三)做好職工安置。
  “殭屍企業”退出過程中獲得的各類財政獎補資金和資產處置收益,依法優先用於職工安置。支持兼併重組、債務重組後的企業更多吸納原“殭屍企業”職工,採取協商薪酬、靈活工時、轉崗培訓等方式,穩定現有工作崗位。確需解除勞動契約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補償拖欠職工在崗期間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各縣(市、區)政府要配合企業做好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對“殭屍企業”處置後的失業人員,要及時辦理失業登記,免費提供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政策諮詢等服務,納入當地就業創業政策扶持體系,切實做好屬地企業信訪維穩工作。
  (四)落實財稅政策。
  停止對“殭屍企業”的各種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積極穩妥化解鋼鐵等行業過剩產能,統籌用好中央、省工業結構調整獎補資金,重點用於職工的轉崗、技能培訓等方面。對處置“殭屍企業”任務重、財政特殊困難的縣(市、區),爭取中央、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市財政視情況給予支持。依法落實“殭屍企業”出清重組涉及的相關稅費優惠政策,並做好稅收清算工作。
  (五)完善支持機制。
  鼓勵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延長貸款期限,實行優惠利率,對兼併重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提升信貸服務水平。對有一定市場占有率,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特困企業,通過收回再貸、展期續貸、利率優惠等措施,積極探索運用債轉股等方式,最大限度幫助企業實現脫困。加強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企業信息溝通,加強產融對接、銀企對接,將有保有控政策落到實處。“殭屍企業”退出的劃撥用地,縣(市、區)政府土地收儲機構給予的補償金應按照土地證載用途評估價值計算,補償金主要用於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殭屍企業”退出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土地、環保等規劃的前提下,可轉產發展第三產業,縣(市、區)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優先用於職工安置和支付欠繳稅收。轉產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服務業的,可以五年為限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六)健全退出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全面深化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利用實施用能、用地、用水、排污權等資源要素差別化價格政策措施和各類安全、環保、質量、能耗等強制措施,加快倒逼“殭屍企業”退出。積極發揮市中級法院破產審判庭的作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啟動司法程式,加快案件的立案、審理。簡化企業產權、股權、交易的評估、轉讓、登記程式,加快“殭屍企業”產權、股權市場化交易。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邢台市處置“殭屍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領導同志任組長,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全市處置“殭屍企業”統籌協調等具體工作。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配套政策,細化落實措施,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機構,承擔屬地處置的主體責任,對涉及的企業、債務、人員情況等建立台賬,對重點企業按照“一企一策”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時間表、路線圖,積極穩妥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府院聯動。各縣(市、區)政府要與法院建立聯動機制,主動對接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級法院有關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破產審判工作部署。支持法院依法獨立判案和法院判決結果執行,及時辦理破產企業註銷登記手續,協調研究破產審判中涉及的維穩、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等問題。積極發揮破產管理人、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作為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探索資產管理公司、清算公司等從事企業風險處置的託管重組業務和參與破產管理人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三去一降一補”、處置“殭屍企業”等政策宣傳力度,引導企業負責人、廣大職工破除觀念障礙,增強改革信心。通過組織召開現場會、編印工作簡報、主流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各地處置“殭屍企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屬檔案:邢台市處置“殭屍企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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