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寧縣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95年,2005年撤縣設區後改為邕寧區殘疾人聯合會,為人民團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
機構簡介,職責,
機構簡介
在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南寧市殘聯的指導。同時,負責指導各鄉鎮殘疾人聯合會開展工作。
邕寧區殘疾人聯合會內設辦公室、康復工作科、就業基金科、組織聯絡維權科、宣傳教育文體科等5個科(室),下轄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還按殘疾類別設邕寧區盲人協會、邕寧區聾人協會、邕寧區肢殘人協會、邕寧區智力殘疾人親友協會、邕寧區精神殘疾人親友協會五個專門協會,各專門協會在邕寧區殘疾人聯合會的常設執行機構執行理事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邕寧區殘疾人聯合會以“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為工作準則和職業道德,竭誠為殘疾人服務。動員社會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貢獻力量。
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中國殘聯和城區黨委、城區政府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城區殘疾人事業發展戰略;會同立法及有關部門制定城區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法規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相應的政策性措施,並協調和組織實施。
2、指導和檢查全城區各鄉(鎮)殘疾人聯合會工作。
3、密切聯繫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為殘疾人辦實事。
4、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5、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6、開展和促進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7、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規定、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組織、協調、諮詢、服務作用,對有關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8、推進社會化的工作原理;協調殘疾人和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團體和工作;培養殘疾人事業工作者。
9、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
10、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12、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關於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本城區殘疾人就業實施方案和工作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