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一個警種。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在20世紀50~60年代初,曾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邊防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邊防部隊。邊防警察組建於1980年,具有軍事性和公安性。序列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受各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擔負著邊防檢查和維護邊境治安及口岸監護任務。對入境出境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實施檢查監督,以維護國家主權和保衛國家安全,便於人員和交通工具通行。邊防警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應標準,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制度,與解放軍同等待遇。在沿邊、沿海地區設立邊防支隊、公安邊防派出所、邊防公安檢查站,在海防重點地區設立公安海警支隊,在國家開放口岸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防檢查站,在地方口岸設立邊防工作站,在民用機場設立航空安全檢查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防警察
- 所屬:武警序列,公安部領導
- 時間:1980
- 位置: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等
組織架構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由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在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有公安邊防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