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憲(公元1464—1524年),字汝明,號桂岩,京師河間府任邱(今河北任丘市)人,明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基本介紹
- 本名:邊憲
- 字號:字汝明,號桂岩
- 所處時代:明嘉靖初年
- 出生地:京師河間府任邱
- 出生時間:1464
- 去世時間:1524
- 官職:南京刑部尚書
人物生平
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中舉人,成化二十年(公元1484年)中第三甲第133名進士,授青州府推官,負責審斷獄案。初上任,人們都因其年輕而輕視他。恰好,按察司分發下一批獄案,邊憲一一審斷清楚。其審案的幹練如同富有經驗的老手,上司和刑部都很佩服他。
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邊憲升任湖廣道監察御史,奉命按察山西,裁抑權貴勢力,他嚴肅認真,“丰采凜然”。又奉命稽查遼東邊儲,革除了久積的弊端。因政績顯著升任淮安知府。到任不兩年,“積備賑之米萬餘石”。
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改任鳳陽知府,不久升任浙江司副使。當時,宦官劉瑾把持朝政,凡不歸附他的人就用罰俸的辦法相刁難。邊憲被罰至二千石也不屈順。劉瑾被誅後,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晉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是年,直隸文安一帶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第二年起義軍入山東,先後攻破90餘城。言官上疏朝廷“請罪一二重臣”。邊憲和直隸巡撫肖仲同時被革職下獄,直到起義軍被鎮壓下去後才釋放出來。
北上赴任途中,在船上得病,於十月十二日卒於故里。年六十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