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險限度是緊急避險為保護合法權益而損害另一合法權益的限度。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損害,屬於避險過當,行為人應當負刑事責任。在西方國家刑法理論中,對此有三種觀點:(1)對緊急避險不要求什麼必要限度。(2)緊急避險所產生的危害不超過其所避免的危害,但可以相等。(3)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比所預防的損害為輕。中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為,緊急避險的必要限度,是所損害的合法權益要小於所要保護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避險限度
- 外文名:limit of necessity
- 必要限度:所損害的合法權益要小於所要保護
- 超過額度:屬於避險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