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是於遼源市人民政府2011年2月23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填寫人物中文名或其中文譯名
  • 類型:政府檔案
  • 發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
  • 發布單位:遼源市人民政府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遼源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招商引資的意見
工商經貿
遼府發9號
遼源市政府
2011-2-23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駐市各中省直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招商引資工作,不斷提高利用域外資金的質量和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牢牢把握國家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和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機遇,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一主線,重點鼓勵投資企業在我市投資新材料、新能源、醫藥健康、冶金建材、裝備製造(汽車零部件)、紡織襪業、商貿物流、信息服務和文化旅遊九大產業;積極促進投資企業在我市現代農業、節能環保、經營性公益事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投資。
二、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平方米5000元的新辦工業項目,土地出讓金足額繳庫後,由同級財政按其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不同比例優惠:對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不足1億元人民幣的工業項目,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留成部分的30%或以上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進行基礎設施改造;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工業項目,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其實際繳納土地出讓金政府留成部分的50%或以上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進行基礎設施改造。
三、對於我市重點鼓勵和積極促進的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工業類項目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的,從繳稅年度起,實繳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可由同級受益財政按一定比例返還給企業,用於支持企業發展生產。
四、國家和省制定的收費項目一律按照最低標準執行,辦理各種證照只收取工本費。堅決禁止行政執法部門對企業進行亂檢查、亂收費、亂處罰、亂攤派、亂評比等。
五、鼓勵全民招商、中介招商。對於為我市招商引資做出重大貢獻(引進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中介組織或中介人(不含國家公職人員),在引進項目形成實際投資後,由其向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提出申請,提供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並填寫統一表格,經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和投資企業會同相關部門確認後,可按實際到位資金額的2‰或以上獎勵中介組織或中介人,獎金由同級受益財政支付,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六、對於符合我市產業政策並達到一定規模、需要兩個及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投資項目,啟動並聯審批程式,並實行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由項目招商主體部門牽頭,市政務公開辦組織市行政審批大廳相關視窗單位進行集中審批,辦結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
七、為招商引資、洽談項目、簽定契約、購買設備、引進技術和人才的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優先、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提供“延時預約服務”。
八、外來投資者來我市投資,其子女在我市入幼稚園和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可根據本人意願,由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安排。
九、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明顯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特殊優惠。
十、本意見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遼源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遼府發〔2002〕6號)同時廢止。
十一、本意見由市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經合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