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遼寧省作家協會前身(東北文學工作者協會)成立於1949年12月21日,後稱
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1991年改為遼寧省作家協會。
1949年12月21日召開的第一屆東北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宣布了“東北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的成立。與此同時,東北文學工作者協會也正式成立。主席劉芝明,副主席羅烽、蘇群(均為兼職),成員包括東北地區的專業文學、戲劇作者16人,業餘作者51人。1952年東北文學工作者協會領導調整,主席劉芝明,副主席羅烽、草明。
1953年10月中國作家協會成立,東北文學工作者協會改名中國作家協會東北分會。1954年8月,東北大區撤銷,建立遼寧省。9月1日,原中國作家協會東北分會改名為中國作家協會瀋陽分會,主席草明,副主席馬加。
1956年中國作家協會瀋陽分會調整領導,主席馬加,副主席師田手、
慕柯夫、蔡天心、
文菲。
蔡天心擔任執行主席。5月召開分會全體會員會議,選舉馬加、師田手、草明等37名理事,決定建立創作委員會和青年委員會,在大連海濱建立創作之家。會員發展為136人。
1960年8月31日至9月4日,遼寧省第一次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召開,宣告省文聯成立。中國作家協會瀋陽分會同時開會,選舉主席馬加,副主席師田手、蔡天心。1961年方冰任執行主席,1963年任代理執行主席。
田家為秘書長。1965年11月,增補思基、韶華為副主席。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中國作家協會瀋陽分會機關被“砸爛”,幹部到“幹校”,插隊落戶。
1978年10月,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恢復,主席馬加,副主席
方冰(兼)、思基、
韶華。1979年初,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並發展一批新會員,使會員達到240人。
1980年3月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主席馬加,副主席方冰、
陳淼、慕柯夫、謝挺宇、韶華。下設五個委員會:即創作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理論工作委員會、權益保障委員會、《鴨綠江》編輯部。馬加等53人被選為理事。1982年作協三屆二次理事會(擴大)會增補於鐵為副主席。機關設辦公室、創作聯絡部、創作研究室,少年兒童文學研究室等機構。
1985年3月,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主席馬加,副主席於鐵、鄧剛、遲松年、楊大群、陳璵、陳愉慶、金河、林岩、曉凡、韶華。馬加等53人為理事,文菲、冉欲達、申蔚、劉異雲、柯夫、思基、胥樹人、謝挺宇為顧問。設書記處,書記處常務書記於鐵,書記范程、趙樂璞、曉凡、阿紅、劉齊。會員發展為498人。
1989年3月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聘請
馬加為名譽主席,選舉主席金河,副主席鄧剛、阿紅、曉凡、楊大群、趙樂璞、劉文玉、劉兆林、王中才、彭定安、林岩、張松魁。韶華、於鐵、方冰、文菲、冉欲達、申蔚、劉異雲、陳璵、羅丹、思基、胥樹人、謝挺宇為顧問,金河等57人為理事。
1991年6月中國作家協會遼寧分會改為遼寧省作家協會。
1995年遼寧省作家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選舉主席王充閭,副主席馬秋芬、鄧剛、王中才、王占君、牟心海、劉兆林、陳巨昌、李宏林、李松濤、吳佳銘、胡小胡、高東曉、曉凡。聘請馬加為顧問,王充閭等65人為理事。
2000年遼寧省作家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聘請馬加為名譽主席;選舉主席王充閭,副主席馬秋芬、鄧剛、王占君、牟心海、劉兆林、孫春平、吳佳銘、李松濤、余獻朝、胡小胡、中夙(屆中補選)、朱慶昌(屆中補選);選舉文暢、邊玲玲、劉元舉、劉秋群、孫惠芬、張濤、陳巨昌、洪峰、高海濤、薩仁圖婭、謝友鄞為主席團成員;聘請於鐵、王中才、劉文玉、阿紅、陳璵、李宏林、楊大群、思基、胥樹人、曉凡、高深、謝挺宇、彭定安、韶華為顧問;選舉王充閭等76人為理事。
2005年遼寧省作家協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聘請王充閭為名譽主席;選舉主席劉兆林,副主席馬秋芬、王本道、王秀傑、中夙、劉元舉、孫春平、孫惠芬、朱慶昌、邵永勝、李松濤、孟繁華、胡小胡、高海濤、崔鐵民(屆中補選)、謝友鄞;刁斗、於連勝、王寧、邊玲玲、張濤、張玉珠、林建法、素素、原野為主席團成員;聘請於鐵、鄧剛、王中才、王占君、王向峰、劉文玉、牟心海、阿紅、吳佳銘、李宏林、余獻朝、陳巨昌、楊大群、金河、曉凡、高深、謝挺宇、彭定安、韶華為顧問;文暢、劉秋群、林正義為名譽委員;選舉劉兆林等79人為理事。
組織機構
遼寧省作協現有編制為85名,其中機關編制31名,事業編制54名。廳局級領導職數為4名。內設創作聯絡部、創作研究部、辦公室、人事處、老幹部處、機關黨委六個部門;另有直屬事業單位:《鴨綠江》雜誌社、《當代作家評論》雜誌社、遼寧文學院、《文學少年》雜誌社。
理事成員
主席團
名譽主席:王充閭
主席:滕貞甫
副主席(按姓氏筆劃排序,排名不分先後):於曉威、王菁、孫倫熙、孫惠芬、沙憲增、林雪、金方、周建新、孟繁華、賀紹俊、蓋成立、韓春燕、鮑爾吉·原野、薛濤
主席團成員
(按姓氏筆劃排序,排名不分先後):刁斗、王多聖、劉慶、李鐵、張穎、張連波、張魯鐳、常延霞、魏立軍
顧問
(按姓氏筆劃排序): 於 鐵 王中才 王占君 王向峰 鄧 剛 牟心海 李宏林 吳佳銘 余獻朝 阿 紅 陳巨昌 楊大群 金 河 曉 凡 高 深 彭定安 韶 華
主席團名譽成員
(按姓氏筆劃排序,排名不分先後): 文 暢 劉秋群 林正義
理事會理事(按姓氏筆劃排序,排名不分先後): 丁宗皓 刁 斗 於連勝 於曉威 於德才 馬秋芬 馬曉麗 王本道 王立光 王多聖 王秀傑 王金武 王重旭 王曉峰 車培晶 中 夙 巴音博羅 古 耜 田永元 白天光 白長青 白雪生 皮 皮 邊玲玲 朱東惠 朱慶昌 華玉璽 劉元舉 劉兆林 劉嘉陵 孫春平 孫曉華 孫惠芬 杜守林 肖士慶 肖顯志 李 鐵 羅彬宇 李秀珊 李松濤 吳多良 邸玉超 沙憲增 張 濤 張 穎 張大威 張玉珠 張宏傑 張雅晨 陳 峰 邵永勝 林和平 林建法 周建新 龐天舒 鄭曉凱 孟繁華 趙 傑 荒 原 胡小胡 侯德雲 津子圍 姚一風 賀紹俊 素 素 黨興昶 高海濤 郭 全 薩仁圖婭 崔勇謀 崔鐵民 董恆波 蔣志傑 韓忠良 曾憲三 謝友鄞 鮑爾吉·原野 譚 傑 薛 濤 魏 丹
作協機關
創作聯絡部
創作研究部
辦公室
人事處
老幹部處
機關黨委
相關獎項
遼寧文學獎
遼寧優秀兒童文學獎
茅盾文學獎
少數民族文學獎
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
諾貝爾文學獎
當代作家
鄧剛: 原名馬全理。山東牟平人。中共黨員。1987年畢業於北大作家班。1958年參加工作,歷任大連機電安裝公司工人、質檢員,大連市文聯副主席,大連市作家協會主席,文學創作一級。中國作家協會理事、全國委員會委員,遼寧省作家協會副主席。1979年開始發表作品。1983年加入中國作家協會。著有長篇小說《白海參》、《曲里拐彎的故事》,中短篇小說集《迷人的海》、《龍兵過》等。《陳痛》、《迷人的海》。短篇小說《陣痛》《我叫威爾遜》等五百萬字。其作品改編成影視劇本《站直嘍,別趴下》《狂吻俄羅斯》《澳門雨》等多部。並多次獲全國及省、市級文學獎,作品譯成多國文字在國外出版。
高滿堂:
祖籍山東
平度市大澤山,1955年冬至生於
大連,下過鄉、讀過大學、當過老師、寫過小說,現為大連電視台電視劇製作中心國家一級編劇。創作電影四部;電視劇五百部(集),中短篇電視劇《午夜有軌電車》、《相依年年》、《遠山遠水》獲得第五屆亞洲電視節金獎、第三十九屆亞廣聯ABU娛樂類金獎、“飛天獎”一等獎。長篇電視劇《小樓風景》、《抉擇》、《突圍》獲得“
飛天獎”、全國“五個一工程獎”、“
金鷹獎”。個人獲得全國“電視百佳”、遼寧省優秀專家稱號。
鮑爾吉·原野:姓鮑爾吉,即
蒙古族諸部落中
黃金家族的命號,祖籍內蒙古自治區
哲里木盟賓圖旗。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生於
呼和浩特第253醫院,長在
赤峰市昭烏達盟公署家屬(二)院。他於赤峰師範學校畢業,現供職於
遼寧省公安廳《平安》雜誌。著有隨感錄《脫口而出》,散文集《百變人生》、《酒到唇邊》、《善良是一棵矮樹》、《思想起》、《世相鐵板燒》、《浪漫是情場的官僚主義》等。
狂狷:本名唐偉,荒誕派代表作家,一九九一年畢業於丹東師專,著名網路人文書《五行山下》作者,作品入選《中國當代優秀小說選》、《國家歷史》,其質疑李敖的文章《疑竇叢生的大師》在網易論壇創造了1億7千多萬次瀏覽量,中華讀書聯誼會新世紀前十年最受歡迎作家之一,作品被譽為“當代荒誕文學扛鼎之作”。
洪峰:本姓趙,1957年11月生於吉林省通榆縣,祖籍也是東北。1978年考入東北師範大學中文系讀書。1982年畢業後到白城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任教。1984年在《作家》雜誌社做編輯工作。1988年到北京,就讀魯迅文學院暨北京師範大學文藝創作學碩士研究生班,1991年1月畢業。主要作品有《生命之流》、《湮沒》、《瀚海》、《極地之側》、《走出與返回》等中、短篇。《和平年代》等長篇小說。1988年出版過小說集《瀚海》,被列入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文學新星叢書”。2006年因與所在單位瀋陽文化局發生摩擦,走上街頭公開乞討,獲文壇“北丐”之稱,之後宣布退出作協。
馬原:一九五三年出生於遼寧
錦州。當過農民、鉗工。一九八二年
遼寧大學中文系畢業後進西藏,任
記者,編輯。一九八二年開始發表作品,著有《岡底斯 的誘惑》、《西海的無帆船》、《虛構》等。
當代知名作家,曾是
先鋒派的開拓者之一,其著名的“敘述圈套”開創了
中國小說界“以形式為內容”的風氣,影響了一大批年輕作者。
皮皮: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與余華等並稱先鋒派儂,九十年代起陸續發表長篇小說,因[愛情系列三部曲]《渴望激情》、《比如女人》、《愛情句號》享譽文壇,三部作品風行一時,被改編成《
讓愛作主》等電視連續劇。此外著有長篇小說《所謂先生》、中短篇小說《全世界都八歲》、《危險的生活》,散文集《出賣陽光》、《不想長大》、電影評論專著《安東尼奧尼猜想》。翻譯過德國兒童書作家雅諾什的《美麗的巴拿馬》等十本書。春風文藝出版社文學編輯。
林和平:國家一級作家,著名編劇。丹東市文聯副主席,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員。19歲進入鳳城市劇團學習表演,8年後開始學習創作。1978年調入鳳城市文化館,由此走上專業文學創作道路。1986年畢業於遼寧文學院文學系。電視作品《老道口》、《而立之年》、《血色殘陽》、《繼父》、《女人一輩子》、《勳章》、《血色迷霧》、《人活一張臉》、《小姨多鶴》、《朋友一場》等均在全國熱播。
組織章程
總則
第一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領導的遼寧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也是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社會存在的重要體現。遼寧省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國作家協會的工作指導,對遼寧省作家協會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倡導工作。
第二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學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建設和諧的文學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通過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等舉措,發揮作協作為人民團體的協調和凝聚作用,順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需要,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有關工作和各項活動。遼寧省作家協會的正常活動受法律保護。遼寧省作家協會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會員的民主權利和相關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研究、文學交流活動的自由。
任務
第四條 組織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努力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五條 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鼓勵作家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樹立精品意識;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學的長處,在內容和形式上積極探索和創新,鼓勵蘊含東北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學創作,不斷提高作品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採取多種形式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優秀作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條 積極發現、培養文學事業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作家的成長,努力發展和壯大文學隊伍;擔負面向社會對文學從業人員進行文學評獎、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資格評審及文學資質的考核與評定等職責。
第七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批評,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八條 努力辦好遼寧省作家協會所屬的文學期刊,不斷提高質量,增強導向性、思想性和藝術性。
第九條 在愛國、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旗幟下,廣泛團結各民族一切愛國作家,不斷擴大和加強文學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同外省作家和作協的聯繫與交流;積極推進同外國作家、作家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華人作家的聯繫和友誼。維護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第十條 積極開展與媒體、企業等社會各界的合作,促進文學產業發展,營造有利於作家協會健康發展的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發揮文學在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第十一條 加強與有關學會、協會的聯繫,通過各種方式密切與各團體會員和廣大會員的溝通,注意發揮聯絡、協調、服務和倡導作用,將遼寧省作家協會辦成真正代表我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心愿的民主、和諧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成為會員之家,成為省委、省政府以及社會各界與作家聯絡的重要渠道和橋樑。
會員
第十二條 凡贊成遼寧省作家協會章程、戶籍或工作關係在遼寧,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創作、評論、文學研究著述和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省作協會員二人介紹或團體會員推薦,經省作協審議批准,即為本會會員。
第十三條 凡在遼寧居住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自然視為本會會員;凡外省作家協會會員遷來我省者,通過一定程式辦理轉會手續後即為本會會員;我省作協會員調離我省到外省者,如本人要求,省作協負責將其會籍介紹給外省作協。
第十四條 省作協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參加省作協各項活動、及時交納會費和報存本人作品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罷免權,有對本會提出批評建議、享受省作協有關待遇等權利。
第十五條 全省各市作協為省作協團體會員。省屬各大型企業具有一定會員規模的文學工作者協會履行申請手續,經省作協批准後,即為省作協團體會員。省作協對團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倡導的職責。團體會員接受省作協工作指導,受省作協委託,負責代為聯繫省作協在該地、該單位的會員。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團體會員的人身自由、勞動成果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護,本會有責任提供法律諮詢、協調糾紛等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本會會員因嚴重違紀或違反本會章程,經省作協審議,停止或取消其會籍。本會會員因違法、觸犯刑律而喪失公民權,則自行喪失本會會籍。
第十八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會員、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
組織
第十九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遼寧省作家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1、決定省作協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和批准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遼寧省作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理事會;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執行代表大會決議;
2、審議省作協年度工作報告;
3、批准理事和主席團人員的變更和增補;
4、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必要時由理事會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單位組織當地的省作協會員,通過民主協商選舉產生。上屆理事會理事和所聘請的顧問,為下屆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由省作協主席團召集。必要時由主席團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省作協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由選舉理事和席位理事組成,其中代表團體會員單位的席位理事,由各團體會員單位從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報請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增補理事及主席團人員,須經理事會通過。其中代表團體會員單位及相關單位的理事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替補人選由原單位另行推舉,報請主席團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 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成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副主席、成員由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常務副主席根據需要召集並主持,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設駐會執行主席若干人,負責本會日常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若干由作家、評論家等組成的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由代表大會或主席團聘請名譽主席、顧問、主席團名譽成員若干人,對本會工作起諮詢、參謀、促進作用。
福利
第二十五條 本會積極創造條件,推進有利於繁榮文學事業的文化產業的發展,努力為作家提供良好的創作服務。
第二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1)政府撥款;(2)會員會費;(3) 社會贊助;(4) 其他合法收入。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權屬會員代表大會。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二十八條 遼寧省作家協會簡稱遼寧作協,會址設在瀋陽。
遼寧省作家協會的英文全稱是:LIAONING WRITERS'ASSOCIATION,英文縮寫是:LN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