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遼寧省行政複議實施辦法》等25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遼寧省行政複議實施辦法》等25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07.10.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遼寧省行政複議實施辦法》等25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7.10.26
  • 實施時間:2007.10.26
經2007年10月7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要求,省政府決定,廢止《遼寧省行政複議實施辦法》等21件省政府規章,修改《遼寧省人民防空設施管理辦法》等4件省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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