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出租小型營運客車養路費徵收標準的通知,根據《遼寧省公路養路費徵收辦法》和《遼寧省公路養路費徵收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全省出租小型營運客車養路費徵收標準為:出租小型營運客車(10人座以下,不含10人座)每月每輛240元,出租吉普車每月每輛180元。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遼寧省公路養路費徵收辦法》和《遼寧省公路養路費徵收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全省出租小型營運客車養路費徵收標準為:出租小型營運客車(10人座以下,不含10人座)每月每輛240元,出租吉普車每月每輛180元。
各級交通征稽機構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範圍、標準徵收養路費,並按有關規定到省財政、物價部門辦理非稅收入徵收委託證和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
各級交通征稽機構徵收的養路費及客建基金、貨建資金,按費種、按車輛每次繳費元以下款額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