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背景
隸屬於阜新礦業集團公司的孫家灣煤礦有兩個礦井,一個是
斜井,已經基本停產。發生事故的是海州立井,原屬阜新礦業集團五龍礦,3年前劃歸孫家灣礦。 海州立井原來產量不高,在歸到孫家灣礦後經過改造,去年達到150萬噸的年產量。該井為高瓦斯礦井,礦井絕對瓦斯湧出量28.99立方米/分,礦井自然發火期3個月,煤塵爆炸指數40.83%。孫家灣礦現有職工3100人。 阜新煤田開發於1897年,1949年1月阜新礦務局成立,2002年6月改制為集團公司,經過50多年的發展,現已成為特大型綜合性企業,阜新礦業集團現有在職職工4.8萬人。 2月14日15時03分,孫家灣煤礦發生一起特大瓦斯事故,共造成214人死亡,30人受傷。
事故處理
礦難記錄
2月14日14:49 突發礦震 阜礦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張雲富介紹,事故發生地點在孫家灣煤礦3316外風道掘進工作面,2月14日白班,孫家灣海州立井正常作業,到14時49 分,3316外風道掘進工作面突然發生礦震,地面瓦斯通風檢測突然沒有顯示。據當時地面有關人員介紹,14時50分左右有明顯礦震感覺,到15時03分,井下242采面工程師寧海濤在井下匯報說:242面有反風,之後井下-357調度匯報:-357大巷全是煙。 2月14日15:05煙逆風流過來 14日15時05分,工程師寧海濤從井下打電話向礦調度匯報,在242採區上山有一股煙逆風流過來。礦值班調度李來福接電話後,立即向井下打電話,電話不通,給5號變電所打電話也是忙音,電話打到井下運輸調度,調度員蓋化昌接電話報告說,滿大巷全是煙。
2月14日15:06初步確定是事故 15時06分,礦總工程師曹榮春接到斜井白班調度電話,說斜井第五條皮帶見煙,曹總立即到立井調度室問情況,並打電話與寧海濤核實情況,寧海濤說242區的皮帶工作人員有2人頭髮燒焦了,曹總分析井下發生了事故。
2月14日16:30救援工作啟動 16時30分,阜礦成立了救援總指揮部,決定由3個救護小隊入井探查災區情況及查找人員,此後遼寧省內4大礦區瀋陽、撫順、南票、北票的救護隊伍也陸續趕到,加入到搶救一線。據介紹,14日白班總入井人數為574人,事故發生前升井330人,244人被困井下。孫家灣礦難救援現場 2月15日12:25華建敏趕到現場 到15日早晨5時,救出28名傷員;15日12時25分左右,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趕到事故現場,指揮事故搶救工作。現在,由70名救護隊員、120名預備隊員組成的搶險小分隊,分三組輪班工作,開展失蹤礦工的搜救工作。 2月15日18:30又救出一名通風員
傍晚18時30分左右,救援人員又發現了一名通風員,送到阜礦總醫院進行搶救。目前所有傷員都已得到及時全面的救護。 2月15日22:00預計供電可以恢復 目前井下的通風已經恢復,3316掘進工作面供電正在恢復中,預計15日22時左右可以恢復供電,尋找失蹤人員的工作就可以全面展開。搶險指揮部組織搶險隊伍輪班作業,爭取15日晚將多數的遇難者遺體運出井外。
井內救援
一場突如其來的礦難,降臨依然在春節期間加班工作的孫家灣煤礦的礦工身上。來自遼寧各大主要煤礦的救援隊員迅速組成搶險小分隊,深入數百米井下,搶救仍身陷在其中的礦工。 2月15日凌晨3時30分,第一批新華社記者連夜冒雪趕到了發生礦難事故的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井口,這裡聚集著大約30多名礦工,都在焦急地等待井下礦工們的訊息。 井口有一個鐵柵欄,上面寫著“安全為天,質量為本”,八個紅字非常醒目,柵欄後面是黝黑的豎井,負責在井口接待工作的工作人員徐師傅說,有3組搜救人員約有40多人正在井下進行搜救。 大約在早晨7時20分,其中一組搜救隊大約有10多人從井口出來,所有的搜救隊員都連續工作了一整夜,沒吃上一口飯,沒喝上一口水。參加井口救援工作的牛玉財上來後給妻子打電話報平安。他告訴記者,自己還要在這兒繼續堅守崗位,他已經在這裡連續工作了24個小時。 井口大約有五六個礦工的家屬,他們在工作人員的勸說下,來到休息室等候訊息。同是礦工的杜師傅,有一個親戚事發時正在井下作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他親戚生還的訊息,家裡的人正在等他帶回親人平安的訊息。 15日9時多,新的一批救援人員又投入了救援工作,他們將搜救工作用的擔架和風筒運到井下。一位救援隊員說:“能多救一個人就多救一個人上來。”
傷者搶救
大部分傷者為燒傷和骨折據阜新礦業集團總醫院院長張大義介紹,受傷人員中有4人是一氧化碳中毒,目前通過高壓氧的治療病情已經平穩;燒傷11人,分別有3%到20%程度的燒傷,沒有生命危險;骨折2人,經過手術治療傷情已平穩;1人顱腦損傷,病情比較嚴重,深度昏迷;其餘人基本是血管損傷等輕程度損傷。目前這些傷者一半已經可以生活自理。
據了解,目前傷者主要分布在阜新礦業集團總醫院和阜新市平安醫院。這些傷者受傷情況主要是由於瓦斯爆炸造成的燒傷和骨折。由於當地政府嚴禁各家媒體記者進入醫院,記者無法直接看到傷者情況。但據記者了解,這些受傷的礦工當 時基本是在爆炸發生的外圍工作,所以受傷較輕。 另據張大義介紹,當時全市的急救力量都在第一時間趕到出事井口。目前還有30名左右的遇難者家屬由於悲痛等原因住進醫院,醫院正在對這部分人進行治療。 張大義說,現場還有數十名醫療人員和12輛救護車,這些醫療人員正在對井下遇難者遺體進行消毒殺菌處理,預計晚上遇難者遺體便可以運到地面。
善後處理
21日,遼寧阜新孫家灣煤礦“2·14”特大礦難發生第8天。阜礦集團黨委副書記李軍介紹,經過連日來的緊張工作,礦難善後處理工作平穩推進,現已接近尾聲。至21日21時50分,已有190名遇難者家屬與礦方簽訂賠償協定,約占遇難者人數92%,158具遺體得到處理,累計已有104名家屬從指定銀行領取了賠償金。礦工家屬準備給親人辦理後事 記者在賠償金髮放現場看到,善後處理部門在指定銀行開設了礦難理賠專櫃,公安機關派出警力在現場值勤,確保資金安全發放,大多數遇難者家屬領取了銀行存單,對那些領取現金的遇難者家屬,公安人員則派人護送。
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極為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和華建敏國務委員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成立了"2.14"事故調查領導小組和事故責任處理領導小組,事故調查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組,並聘請7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協助事故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派員參與了事故調查工作。
專家組和事故調查組多次下井勘察,多方調查取證,對相關資料反覆分析,認定了爆源,查明了事故原因,並認定是一起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 衝擊地壓造成3316工作面風道外段大量瓦斯異常湧出,3316風道里段掘進工作面局部停風造成瓦斯積聚,致使迴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爆炸界限;工人違章帶電檢修架子道距專用迴風上山8米處臨時配電點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的間接原因主要是海州立井在生產、安全和機電管理等方面存在較多管理上的問題:
1.海州立井改擴建工程及礦井生產技術管理混亂。超能力組織生產,造成採掘接替嚴重失調,331採區在無採區設計的情況下進行作業,採區沒有專用迴風巷,採區下山未貫穿整個採區,邊生產邊延伸;該礦擅自修改設計,增加在3315皮帶道與3316風道之間的聯絡巷開口掘進3316風道,使3315綜放工作面與3316風道掘進面沒有形成獨立的通風系統,違反《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這是造成災害擴大的主要原因。
2.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一通三防"、機電管理混亂。外包工隊井下特殊工種長期違規無證上崗,違章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瓦斯監控系統維護、檢修制度不落實,井下瓦斯感測器存在故障,地面瓦斯監控系統聲音報警功能出現故障長達4個月,沒有進行維修,致使事故當天不能發出聲音報警。該起事故中產生火源的照明綜合保護裝置入井前未進行檢驗,致使假冒MA標誌的機電設備下井運行。
3.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勞動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統一、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在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間,該礦在沒有審查外包工隊有關手續的情況下,兩次與外包工隊簽訂了勞務契約。2004年4月1日後,該礦在與外包工隊沒有續簽契約的情況下,非法使用外包工隊,且以包代管,對特殊工種不組織培訓,無證違規作業;事故當班入井人數574人,井下多工種交叉作業現象嚴重。
4.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管理混亂,有章不循。該礦配備有自救器和便攜瓦斯監測儀,但基本無人佩帶;擔任礦生產值班任務的安監科科長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直至發生事故才回到工作崗位;瓦斯監控值班室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在瓦斯監控系統報警後長達11分鐘時間內,沒有按規定實施停電撤人措施;防治衝擊地壓部門沒有嚴格執行防治措施中的取屑次數規定,未能做好預測預報工作;孫家灣煤礦安監部門對海州立井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力。
5.阜礦集團公司及孫家灣煤礦重生產、輕安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安全生產管理。集團公司在孫家灣煤礦改擴建工程尚未竣工的情況下,2005年為該礦下達超能力生產計畫,在該礦沒有採區設計的情況下,對該採區的採煤工作面設計進行了審批,並對有關部門下達的限期整改等指令不及時進行組織落實。集團公司購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因進貨管理不嚴,未能發現是假冒偽劣產品。
6.遼寧省煤炭工業局未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未能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阜礦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不力,對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改擴建工程疏於管理;對孫家灣煤礦海州立井2005年超能力組織生產監管不力;沒有認真落實2003年5月遼寧省政府領導針對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提交的《關於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安全情況的報告》作出的批示;對阜礦集團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有效組織檢查整改。
7.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遼西分局(原阜新辦事處)在監察執法工作中,對孫家灣煤礦的安全監察不到位。對海州立井331採區無設計、沒有採區專用迴風巷、採區未形成完整的通風系統和該礦擅自修改設計增加3315皮帶道與3316風道之間的聯絡巷、使之未形成獨立的通風系統等事故隱患,督促整改不到位。
事故追責
調查報告
為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責任,嚴肅紀律,國務院決定,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責成遼寧省政府對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和孫家灣煤礦負責人採取組織措施,待事故原因和責任查明後再作進一步處理。國務院派出由監察部部長李至倫為組長的國務院事故責任處理小組,對這起事故進行認真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法院判決
遼寧省已對阜新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梁金髮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按照程式免去其董事長職務;其餘31名事故責任人4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27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國務院於2005年5月11日召開專題會議。會議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責成遼寧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
社會評價
一聲震動地殼的瓦斯爆炸,214個生命消逝了。2005年2月14日下午3時,遼寧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孫家灣煤礦,共和國近50年來最大的一次煤礦礦難幽靈般凸現。那一聲巨響的瞬間,春節的歡樂驀然定格;那一聲巨響的瞬間,200多個家庭的心靈驟然冰冷;那一聲巨響的瞬間,眼淚已經表達不出最深切的傷痛;那一聲巨響的瞬間,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的目光都在質詢生命的意義。魯迅先生說過,我們要“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敢於直面淋漓的鮮血”。214具冰冷的屍體,那樣的觸目驚心!200多個家庭失子失夫失父之痛,瀰漫在孫家灣的上空。
在孫家灣煤礦事故之後,全國煤礦又發生了幾起災難事故。截至筆者修改定稿時(2005年3月18日)止的最新事故是:重慶市奉節縣在3月17日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據新華網重慶3月18日電)。
2004年,我國煤礦事故總計死亡6027人。
和遇難礦工家人一樣,我們必須直面如此的慘澹和淋漓。但我們更要直面的是什麼?
是那些為暴利不顧礦工死活象煤炭一樣漆黑的良心;
是某些地方官員的“官本位”與腐敗;
是地方政府及其相關執法部門的行政態度和行政能力。
我們還必須直面:
我國煤礦生產領域技術層面存在的問題;
更深層次的我國煤礦經營機制;
能源工業的現代化、國家能源需求等戰略性問題。
淚眼已模糊,靈台則更應澄淨:不徹底斬斷引發礦難的幽靈之爪,慘澹和淋漓就仍將繼續。
黨中央、國務院對煤礦事故十分重視。根據新華社記者報導,2004年中央高層領導人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多達198件次。為了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2004年國家出台了1部法規、15個部門規章、5個安全行業標準和70多個規範性檔案。就在不到1個月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並提出五條要求。這說明我國政府對煤礦安全生產是極為重視的。
為什麼在高度重視下,礦難還是接踵發生?市場行情看好與高額利潤刺激,導致煤炭行業超設計能力生產與頻繁“擴能改造”現象成風,包括國有、地方、個體在內的各類煤礦紛紛挑戰生產能力“極限”,不僅造成大量資源浪費和加速枯竭,更成為煤礦安全事故頻發的“禍首”。
據統計,去年全國27個產煤省區中,有20個省區超產,其中19個省區超產在10%以上,福建、陝西、北京超產均在50%以上。有關統計數據顯示,從2001年至2003年,全國原煤產量的累計增長量高達7.38億噸,累計增幅接近74%。其中近兩年實現的產量增長,相當程度上是建立在各類煤礦超能力生產的基礎之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研究中心和中國煤炭工業發展研究中心在全國範圍進行了一項調查:2003年,我國原煤產量為17.28億噸(國家統計局為16.67億噸);到2003年底,全國總計上報具備生產安全保障能力礦井(含露天礦)2090處,生產能力約11億噸/年。也就是說,2003年至少有6.28億噸的原煤產量沒有安全保障。三分之一產量無安全保障,能不出事故嗎?
沒有安全生產保障的產量有三個主要來源:一是國有煤礦的超能力生產部分,當年約為7695萬噸,主要出自華東地區和山西、陝西、內蒙古;二是無能力煤礦,包括衰老報廢礦、關閉破產礦、大礦管理的小礦,當年產量為6500萬噸;三是鄉鎮小煤礦,共有24000多處,當年產量達6億多噸。
為什麼明知安全生產得不到保障還要拚命超產?答案顯而易見:高額利潤導致利慾薰心。去年以來,煤炭價格一路飆升,9月份原煤漲幅高達40%,而供暖季的到來,令原本高價位運行的煤價更是漲勢驚人。煤炭價格一路上漲,煤炭行業持續處於賣方市場,刺激了煤礦的超能力生產。某礦知情人士指出,在煤炭市場形勢大好時,從上到下都認為超產就是好事,就是貢獻大。至於本礦條件是否適宜超產,超產的安全風險如何,超產的幅度應該控制在什麼範圍內,許多幹部不明白,工人更是不清楚。超供電能力生產,將導致用電負荷增大,容易引起斷電、失火、損壞設備,停電後更容易引起瓦斯爆炸和井下失火;超通風能力生產,易導致井下風量不足,直接影響井下空氣品質,影響井下作業人員身體健康,而且開採強度增大,很容易造成瓦斯積聚而發生瓦斯爆炸事故;超排水能力生產,將使井下湧水量增大,如果排水能力達不到要求時,就有可能造成淹井事故;超提升、運輸能力生產,易發生機械事故,如絞車損壞、鋼絲繩斷裂、跑車等事故。
“安全大於天”、“礦工生命大於天”等類似口號,赫然於每個礦井的牆壁上,但是真正落實卻是另一回事,追求超額利潤才是“頭等”大事。去年10月份以來,全國發生數起百人以上的重特大礦難事故,一律發生在國有大型煤礦。2月18日,在山西召開的五大煤炭集團和地方年產90萬噸以上的煤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座談會上,大集團老總們重溫發生在全國和本省的歷次重大事故,得出一致的結論:國有煤礦容易患上安全“麻痹症”,其主要原因是國有重點煤礦經過改革改組,實施大公司、大集團戰略,企業規模迅速擴張,但外延的擴大並沒有帶來內涵相應的轉變,企業管理水平仍然沒有大的改善,管理層次的增加容易使信息失真,決策主腦對末梢神經傳遞的信號感覺不靈了,產生了僥倖心理。一個“麻痹症”就把所有的問題概括了,是不是膚淺了些?其實,引發礦難的原因及嚴重後果,老總們比誰心裡都更清楚,而似乎都有難言之隱,顧左右而言他,正好“麻痹症”成了擋箭牌,總算有了個交代,也算承擔了一些間接責任,又不會因此“小過”而丟官罷職。
大平礦難、平頂山礦難、彭州礦難、陳家山礦難、孫家灣礦難……重特大礦難接踵而發,“麻痹症”就是癥結所在?2001年4月6日陳家山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死亡38人;2004年4月13日,陳家山煤礦職工食堂發生投毒事件,74人食物中毒;2004年7月,陳家山煤礦巷道發生礦車相撞事故,死亡1人;2004年11月28日,陳家山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陳家山煤礦事故接連發生,“麻痹症”只能是自欺欺人的說法!更令人不解的是,2004年11月22日,陳家山礦井綜采層工作面發現有著火現象,但生產並沒有停止!當地一名政府官員坦言:“出事只能說明礦上管理存在問題,沒有真正把礦工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還有一種現象不得不深思,就是對生命的漠視和對法制社會的極不尊重的礦難瞞報。唐山市開平鎮宏興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瞞報、武安德盛煤礦一年兩次事故瞞報、沙河市白塔鎮5家鐵礦集體性礦難瞞報以及幾年前記憶猶新的廣西“南丹事件”等等,為什麼瞞報似乎已經形成“常態”?誰為瞞報開的“綠燈”?煤礦業主們利慾薰心,不顧礦工死活,但是如果沒有“保護傘”,他們憑什麼有這天大的膽子?礦難頻發、惡意瞞報,與某些地方官員的腐敗能脫離得了關係?
孫家灣礦難發生當日,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溫家寶、黃菊等中央領導作出重要批示,17日,國務院孫家彎礦難調查組成立,查明原因追究責任。誰為煤礦工人注定要失去的生命負責?負怎樣的責任?214條人命,誰又能負的起這樣的責任?行“突破”生產。除了孫家灣遇難礦工的生命,誰又對全國每年礦難中死去的6000個生命負責?
2004年年底,煤炭大省山西出台新規:從當年12月1日起,因煤礦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賠償金不得低於20萬元。這是目前國內煤礦事故死亡賠償的最高標準,社會各界反響強烈。高額賠償對死難者家屬和家庭是一種經濟的補償和精神的慰藉,另外,這項規定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促使煤礦業主增加安全投入。山西的做法是個好措施,但絕非一勞永逸之舉,前景不能過於樂觀。按照一般的經濟規律,當法律、規則的門檻被築高時,逐利的欲望會驅使人本能地以各種手段繞過大門和高牆,尋找法律、制度和體制的空子,以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賠償數額的提高,有可能導致事故瞞報的行為進一步加劇。若如此,賠償的門檻再高,也將形同虛設。高額賠償金是貫徹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思想的具體體現,但是要想讓賠償方案真正起作用,必須更明確地強化“以人為本”的思想,一旦發生事故,對死難人員的賠償必須是最剛性的、第一位要求。其他一切諸如企業命運、地方經濟等,都不能成為阻撓賠償的理由和口實。說到底,最終考驗的還是地方政府及其相關執法部門的行政態度和行政能力。
我們必須進一步思考:20萬元就等同於一個礦工生命的價值嗎?20萬元死亡賠償,就能擰緊煤礦的“安全閥門”嗎?
到了痛定思痛的時候了,斬斷引發礦難的幽靈之爪,首先就要斬斷利慾薰心和漠視生命。另外,加強事故責任人懲罰力度和嚴懲腐敗,這兩手都要硬!
礦難頻發綜合因素很多,我們應該更理性的分析。從淺層次來說,是我國煤礦生產領域技術層面存在問題。據新華社的統計:我國煤礦平均每人每年產煤321噸,全員效率僅為美國的2.2%、南非的8.1%,而百萬噸死亡率則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目前的煤礦從業人員整體文化素質低、安全生產過程中違章和違規現象嚴重,是擺在眼前的事實。煤礦安全生產重要的是要靠技術來解決,造成瓦斯爆炸是因為井下通風不夠、瓦斯濃度高引起的,增加通風井數量可有效解決煤礦井下通風問題。從歷史的原因來看,國家對煤礦的安全投入欠賬是非常巨大的,僅國有重點煤礦,在安全工程、安全裝備和安全設施方面欠賬就達500億元左右。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梁嘉琨向社會透露,今後國家將爭取用3年時間,補還國有煤礦安全欠賬。
從深層次來說,礦難頻發的背後透露出我國煤礦經營機制、能源工業如何新型工業化、國家能源需求等三方面戰略性問題。理順煤礦經營體制迫在眉睫。2004年我國原煤產量居世界首位,但與之相伴的是,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已遠遠超過世界其他產煤國家煤礦事故死亡總數!一些經營者為了追求超額利潤,他們採取的是殺雞取卵的方式,資源的破壞、礦工的死活對他們來說是無關緊要的。不從根本上改革煤礦經營機制,礦難的幽靈仍將不時浮現。礦難頻發涉及到我國能源工業如何新型工業化的問題。專家指出,我國國有重點煤礦已經普遍到了50歲的“高齡”,進入了衰老報廢高峰期,但由於煤礦能源的緊缺,這些老邁的國有煤礦仍然承擔著繁重的生產任務。孫家灣煤礦就是一個典型的高齡煤礦,但在2003年,礦里卻提出了“小礦要有大作為”的口號,煤炭生產量超越了年產150萬噸的設計能力。一方面是安全設施的普遍簡陋和技術的嚴重落後,另一方面又在嚴峻的形式下進行“突破”生產,為這次惡性礦難事故種下禍根。超限開採、亂開亂采、置安全和生態保護於腦後的高密度開採、超負荷經營這種現象應該堅決杜絕。從能源工業的新型工業化理念出發,要求對能源開發保持高度的謹慎態度,實行保護性限量開發。同時,建立生命優先的能源企業生產原則,對達不到現代化安全生產標準的企業停產改進。礦難頻發的背後更是經濟發展對我國能源需求不能得到滿足而頻響警鐘。我國煤炭產量世界第一,煤的消費占了能源總量的74%。據報導,每增加1美元GDP,我國所消耗能源為世界平均量的3倍、美國的4.7倍、德國的7.7倍、日本的11.5倍。如果我國能源科技沒有新突破,能源緊張狀況還在持續,煤礦礦難頻發態勢不容樂觀。要實現對礦難的控制,轉變經濟成長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汪清平)
事件反思
新華網瀋陽2月15日電(記者葛素紅)遼寧省政府2月15日下午在瀋陽緊急召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通報阜新礦業集團公司“2·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及善後處理情況,要求全省深刻吸取這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就下一階段遼寧省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具體部署,要求全省各市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責任事故處理力度。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突出重點行業和領域,切實把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到位。
遼寧省近期將對各類煤礦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徹底消除各類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煤礦逐一進行排查認定,凡按規定應關閉的礦井,立即予以關閉;在煤炭市場需求強勁的情況下,堅決制止超能力生產,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同時,遼寧省還要求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交通安全和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工作。各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還要對非煤礦山、民爆物品、特種設備、建築、電力及城市燃氣等領域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安排,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