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蹟化石分類

遺蹟化石的命名,除應當了解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的有關規定以外,還應當強調兩點:被命名的遺蹟是生物的行為習性表現的沉積構造而非生物體本身,即便是生物與其遺蹟二者同時在一個產地發現,二者也必須分別命名,生物名稱與其遺蹟化石二者不是同義名;命名的遺蹟化石應當是采自野外露頭或鑽孔岩心,最好是能見到三維的實體。命名新遺蹟種應有典型標本作全模標本,建立新遺蹟屬應指定典型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蹟化石分類
  • 外文名:Trace fossil classification
  • 法規:國際動物命名法規
  • 分類形式1:形態分類
  • 形式2:保存分類
  • 形式3:行為習性分類
簡介,類型,保存分類,Seilacher(1964)提出的保存分類,Martinsson(1970)提出的保存分類,

簡介

遺蹟化石的命名,除應當了解國際動物命名法規的有關規定以外,還應當強調兩點:被命名的遺蹟是生物的行為習性表現的沉積構造而非生物體本身,即便是生物與其遺蹟二者同時在一個產地發現,二者也必須分別命名,生物名稱與其遺蹟化石二者不是同義名;命名的遺蹟化石應當是采自野外露頭或鑽孔岩心,最好是能見到三維的實體。命名新遺蹟種應有典型標本作全模標本,建立新遺蹟屬應指定典型種。

類型

為了便於研究,各國學者各自按不同情況採用非正式的更高級分類,如形態分類、保存分類和行為習性分類,基至有人按古環境分類。下面分別介紹保存分類、行為習性分類和形態分類。

保存分類

遺蹟化石的保存分類(preservmional classification)是對化石產狀的描述性分類,是依據生物遺蹟化石在底層中保存的位置以及它們同沉積物的關係對其進行分類,故亦稱部位分類(toponamy)。這種分類對於解釋遺蹟化石的形成同沉積作用、沉積環境的關係以及正確鑑定遺蹟化石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國外有多位學者提出遺蹟化石保存分類的方法,其中Seilacher(1964)和Martinssoo(1970)提出的分類是現在廣泛使用的分類方法。

Seilacher(1964)提出的保存分類

Seilacher教授根據生物遺蹟與底層或岩層的內外和上、下關係將遺蹟化石的保存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全浮痕或全凹凸痕(full relief)。保存在岩層層內輪廓完全的生物遺蹟,如各種潛穴。
(2)半浮痕或半凹凸痕(semi relief)。保存於岩層層面之間的生物遺蹟,如各種足跡。
(3)劈面浮痕或劈面凹凸痕(cleavage relief)。指底面表層遺蹟(如足下痕)壓人軟質底層沉積物內的紋理層時形成的一種層內遺蹟。由於這種壓印,使得後來部分紋理層出露時,其上也具有呈半浮痕的遺蹟化石,並且它仍然可以反映原來在底層沉積物表面產生的遺蹟形態。某些節肢動物(如三葉蟲)的足轍跡可形成此種足下痕。

Martinsson(1970)提出的保存分類

Martinsson的保存分類,先假定岩系中有一砂岩層,將它作為一種鑄模介質(casting medium),而且砂岩岩層內幾乎不含頁岩,其上下為細粒沉積物或泥岩層。然後按照生物遺蹟保存在岩層中的位置進行劃分。這與Seilacher教授的分類方法類似,但分類術語及其含義有所不同。Martinsson的分類分為以下4種:
(1)表跡(epichnia)。保存在砂岩層上層面的生物遺蹟,相當於Seilacher的上浮痕。表跡又分表跡脊痕(epichnial ridge)和表跡溝痕(epichnial groove)。
(2)內跡(endichnia)。保存在砂岩層內部的生物潛穴,具有完整的幾何形態,潛穴內一般有砂泥質物充填。內跡相當於全浮跡(full relief)。
(3)底跡(eypichnia)。保存在砂岩層底面的生物遺蹟,相當於下浮痕(hyporelief)。底跡又分為底跡脊痕和溝痕(hypichnial ridge or groove)。
(4)外跡(exichnia)。保存在鑄模介質層之外泥岩層中的生物潛穴,一般為砂質或粉砂質物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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