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執行是指遺囑生效以後,由特定的人按照遺囑的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行為及程式。遺囑自遺囑人死亡之日起開始執行。一般由遺囑繼承人執行。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法定繼承人中的一個或數個執行遺囑,也可以指定在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執行遺囑,還可以指定某些單位或組織充當遺囑執行人。如果遺囑人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全體繼承人都可以參加執行遺囑。全體繼承人應以平等的地位和權利,從真正體現遺囑人意志出發來執行遺囑。在遺囑執行人執行職務時,繼承人無權對遺產進行處分。對附有義務的遺囑繼承和遺贈,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如果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屨行義務時,經由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的請求,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遺產的權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囑執行
- 執行人權利1: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 執行人權利2:清理遺產
- 執行人權利3:管理遺產